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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补充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点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5日 3、会议召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4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孙红星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23名,持有辉隆股份217,282,2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1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17,282,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17,282,2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束晓俊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辉隆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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