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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3 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 有限公司拟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发")拟与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发")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深宝华发拟向浙江华发采购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出口茶叶。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华发。浙江华发为深宝华发股东,持有深宝华发48.28%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出口茶叶。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2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9名董事全体一致同意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邓梅希女士、徐壮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华发基本情况 浙江华发注册资本:9,322 万元,注册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发南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茶叶(有效期限至2012年12月24日);一般经营项目:凭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尹晓民。 2011年度,浙江华发实现营业收入为33,080.83万元,净利润为573.06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434.76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深宝华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华发为深宝华发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华发加工生产的出口茶叶,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的茶叶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进行成本测算,即由浙江华发提供产品的原料采购单价、生产成本、市场销售单价进行成本分析后设定建议价格,原则上价格不得高于前一年市场平均价格的5%,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深宝华发拟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的茶叶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以双方最终实际结算的数字为准。 2、采购款项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支付合同采购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发货后自运单日起3个工作日内再付30%货款,剩余40%货款待深宝华发结汇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本次交易经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后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浙江华发具备较强的茶叶生产加工能力和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深宝华发向其购买茶叶,可以获得集中且稳定的产品供应,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促进公司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深宝华发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深宝华发与浙江华发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宝华发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事项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关交易价格的确定及主要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深深宝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等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对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深深宝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4 关于下属控股公司福建武夷山深宝裕兴 茶叶有限公司拟购买茶叶、租赁厂房 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福建省武夷山深宝裕兴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裕兴")拟与福建省武夷山裕兴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公司")签署精品茶叶采购合同,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裕兴公司拟与深宝裕兴签署《销售合同书》,深宝裕兴将全权承接裕兴公司现有库存的"兴九"岩茶系列产品的销售事宜,裕兴公司不再生产、销售茶叶业务,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宝裕兴销售裕兴公司库存岩茶系列产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深宝裕兴拟与裕兴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拟向裕兴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办黄柏村黄龙洲的生产厂房,租赁期限2年,租金36万元/年。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5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裕兴公司。裕兴公司为深宝裕兴第二大股东,持有深宝裕兴36%股权,并通过关联公司兴九茶有限公司持有深宝裕兴12.25%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精品茶叶、生产厂房。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2年9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9名董事全体一致同意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邓梅希女士、徐壮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省武夷山市裕兴茶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柳永路 经营范围:茶叶生产、加工、收购销售(有效期限至2013年05月29日止)。(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法定代表人:陈裕兴。 2011年度,裕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11.29万元,净利润为17.17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518.71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深宝裕兴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茗端天品茶叶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裕兴公司为深宝裕兴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裕兴公司加工生产的精品茶叶,租赁的生产厂房座落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办黄柏村黄龙洲。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涉及的交易标的按照不高于市场价格执行。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拟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深宝裕兴向裕兴公司采购精品茶叶,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结算方式及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后,深宝裕兴凭裕兴公司开具的税票30天内付清货款。 2、拟签署销售合同书。深宝裕兴将全权承接裕兴公司现有库存的"兴九"岩茶系列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销售事宜,裕兴公司不再生产、销售茶叶业务。销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双方确认的库存茶叶数量销售完毕为止。裕兴公司授予深宝裕兴"兴九"岩茶系列产品的国内统一销售权,且不得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并确保深宝裕兴5%的销售利润率。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宝裕兴销售裕兴公司库存岩茶系列产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结算方式及期限为深宝裕兴收到销售款且裕兴公司开具税票后三天内付款。 3、拟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深宝裕兴将向裕兴公司租赁位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办黄柏村黄龙洲的生产厂房,租赁期限2年,租金36万元/年。两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合计人民币72万元,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内付款, 裕兴公司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上述合同经双方履行各自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深宝裕兴较快获得茶叶生产加工能力,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确保销售工作顺利进行,消除与裕兴公司潜在的同业竞争。深宝裕兴可以购买到所需的产品,而且产品品质和供货也能获得充分保证,有利于促进公司精品茶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深宝裕兴与裕兴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0。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深宝裕兴较快获得茶叶生产加工能力,满足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精品茶业务的发展。产品交易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深深宝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宝裕兴向裕兴公司采购精品茶叶、租赁厂房的事项均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关交易价格的确定及主要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深深宝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该等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对深深宝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宝裕兴向裕兴公司采购精品茶叶、租赁生产厂房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深深宝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5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3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012年9月13日,公司已将1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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