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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2-031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的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2)。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2]CP24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公司后续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发行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4日
股票代码:002510 公司简称:天汽模 公告编号2012-032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3日上午10:00时,在天津空港经济区航天路77号公司105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79,548,857股,占公司总股本205,760,000股的38.6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常世平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548,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548,85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孙宇、康晓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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