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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12-2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9月13日(周四)上午9:00在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此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卫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朱志方先生、陈斌先生、潘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1人,监事文锋先生、简政先生、皇佳女士、郑观民先生、秦宪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罗雁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它高管包括财务总监张源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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