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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6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9-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2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情况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南”、“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经2011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1年2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11年5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7月6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2011 年8 月10 日,公司获得《关于核准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253 号)。2011年9月8日,公司向大东南集团等共计8名特定投资者以每股发行价格9.35元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795,966股。2011年9月20日,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5,714,034股增加至603,510,000股, 2011年11月8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发行对象的承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予以锁定,其中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14,795,966股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2011年9月20日开始计算,2014年9月22日上市流通;本公司其他7位投资者认购的123,000,0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于2012年9月20日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均履行了限售承诺。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20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名,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23,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8%;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截至目前,公司股份总数为603,5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1,821,497股。 注: 1、限售股份持有人宁波振信投资有限公司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000,000股,其中15,000,000股被质押冻结。 2、限售股份持有人绍兴越商九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000,000股,其中15,000,000股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3、合计数与各明细加总数的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大东南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大东南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大东南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同意大东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申请表 2、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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