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版) 2)消费结构变化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消费升级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消费升级受益行业公司业绩提升。本基金将对影响居民收入水平及消费结构的因素以及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发掘不同时期的消费升级主题,在不同子行业间进行积极的轮换,不断优化股票资产结构。 3)经济周期 本基金将对当前经济在经济周期所处的阶段进行前瞻性分析,根据各消费子行业在经济周期各阶段的预期表现,进行行业配置与调整,为投资者追求更高回报。 4)各子行业自身的生命周期 本基金将对各消费子行业的生命周期进行动态分析,判断各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并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5)各子行业基本面的变化 本基金将对影响各子行业基本面的因素进行跟踪分析,预期各子行业基本面变化的拐点,超配基本面即将发生有利变化的子行业,低配基本面即将发生不利变化的子行业。 6)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 本基金将对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进行动态分析,增加被市场低估的子行业配置比例,降低盈利低于预期的子行业配置比例。 (3)消费行业个股投资策略 在股票选择方面,本基金将从公司治理结构、核心竞争优势、议价能力、市场占有率、成长性、盈利能力、运营效率、财务结构、现金流情况、公司基本面变化等方面,对消费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具体来讲,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活动高效、有序; 2)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管理水平、人才储备、资源禀赋、品牌或业务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 3)议价能力较强:公司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对采购成本和销售定价控制能力较强; 4)市场占有率较高:消费者对公司产品或服务忠诚度高,公司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较高且保持稳定或继续提高; 5)成长性较高:公司成长性良好,预期营业收入增长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6)盈利能力较强:公司盈利能力强,预期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7)运营效率较高:公司运营效率较高,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指标在业内处于领先水平; 8)财务结构合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 9)现金流充裕:公司现金流充足,能够满足运营的需要; 10)公司基本面即将发生重大变化:预期公司基本面处于变化的拐点,公司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 (4)估值水平分析 在精选消费行业股票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对备选股票进行估值分析。采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通过估值水平分析,基金管理人将发掘出价值被低估或估值合理的股票。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对消费行业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子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各子行业中,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当各子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权证的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本基金将关注股指期货等国内金融衍生产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该衍生工具,本基金将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在充分评估衍生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收益率×8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理论上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同时,本基金为行业基金,在享受消费行业收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单一行业带来的风险。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已于2012年8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的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有关数据的期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以上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8月20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相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为: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1000万元(含)以上的申购,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绝对数额的申购费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申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 赎回费 (1)赎回费率为: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金额=赎回数量×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率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和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2年3月29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部分的内容。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代销机构的内容。 4.在“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十六、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的部分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2012年第2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9.在“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在“十九、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五)其他风险”的部分内容。 11.在“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的部分内容。 12.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18日 本版导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