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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3069号星河世纪大厦A栋32楼大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顾伟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2年9月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3,465,7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兆驰创新产业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4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4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补充投资"兆驰创新产业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4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3,46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亮、孔雨泉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认为,贵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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