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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张秀文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240,528,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40,528,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240,528,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律师姓名:顾峰律师、庞景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9月1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大楼205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9月1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韩利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韩利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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