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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邹玲、陈勇出具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劵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9月8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国华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国华先生、监事蔡志忠先生、邵美娟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国华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邹玲、陈勇出具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以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超募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29号文核准,江海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2,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179.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7,820.85万元,超募资金55,820.8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0)08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超募资金已使用情况 1、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使用6,120万元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中高压化成箔项目 2010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6,120万元建设中高压化成箔项目,该项目由公司持股51%的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该公司的出资分为两期进行,其中:首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0年10月20日到位,第二期出资3,060万元于2011年3月16日到位。 3、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设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组建"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生产线,该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投入20,000万元成立南通新江海动力电子有限公司,为组建"高压大容量薄膜电容器"生产线已使用1,027万元。 4、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 2011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9,5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平板电视和变频空调用铝电解电容器技改扩产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投入754.41万元。 5、使用4,9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 2011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4,9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建设研发、营销、行政中心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尚未投入资金。 二、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一)2011年3月1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已于2011年9月13日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1年9月14日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进行公告。 (二)2011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0月8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已于2012年3月12日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2年3月16日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进行公告。 (三)2012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已于2012年9月10日将上述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2年9月12日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进行公告。至此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截至2012年9月10日(公司归还5000万元流动资金至超募资金专户后),超募资金专户余额为62,324,734.42元。 三、关于拟用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经自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一)本次部分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江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 (四)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不超过6个月的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 (一)本次部分闲置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江海股份于2012年3月23日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2年9月10日按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1日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6个月; (四)江海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 (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信达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对江海股份本次使用5,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 ; 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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