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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2-032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2年9月13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2:00开始在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A座703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 公司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18日15:00至2012年9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人,代表股份 466,122,914 股,占公司总股本1,218,236,445股的 38.262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人,代表股份 450,313,980 股,占公司总股本1,218,236,445股的 36.96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人,代表股份 15,808,934股,占公司总股本1,218,236,445股的1.2977% 。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466,122,914 股。 表决结果:同意465,943,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179,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466,122,914 股。 表决结果:同意466,076,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反对13,9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3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经费管理办法》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毛玮红、夏李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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