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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2-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浩源”、“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 2012 年1-6 月的财务数据已于公告中的招股说明书进行详细披露,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利润表数据于2012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网站的《审阅报告》中。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审阅报告》。 本上市公告书第五节对 2012 年1-9 月的净利润水平及增长情况进行了预测,其中的数据为预测数,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年2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新疆浩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43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8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751.65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082.15万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浩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31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简称“新疆浩源”,股票代码“002700”;本次公开发行的1,833.8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9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9月21日 3、股票简称:新疆浩源 4、股票代码:00270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333.8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833.8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1,833.8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Xinjiang Haoyuan Natural Gas Co.,Ltd. 3、法定代表人:周举东 4、注册资本:7,333.8万元(本次发行后) 5、成立时间:2006年2月21日 6、整体变更时间:2010年9月20日 7、住 所:阿克苏英阿瓦提路2号 8、所属行业: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9、邮政编码:843000 10、电 话:0997-6888585 11、传 真:0997-2285202 12、互联网网址:http://www.hytrq.com 13、电子邮箱:hytrq_tuerhong@163.com 14、董事会秘书:吐尔洪·艾麦尔 1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销售、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代收服务费;燃气设备材料销售及中介、天然气业务中介咨询及技术服务。 16、主营业务:天然气的运输(含管道运输)、加工、销售与服务业务,以及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业务。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如下: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如下: (1)周举东通过盛威实业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截至本公告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本公司16,500,00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22.50%。盛威实业股权结构如下:
(2)公司多位高管通过众和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截至本公告签署日,众和投资持有本公司2,750,000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3.75%。众和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周举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9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8.5%;持有盛威实业50.98%的股权,并通过盛威实业控制本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5%,周举东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本公司51%的股份,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5%股权,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简介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汉族,1968年11月12日出生,大专学历,身份证号码:65290119681112****,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资情况 1、周举东先生通过盛威实业控股及参股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4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80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周举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金属结构件加工、销售;工程机械租赁;土方开挖、房屋租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125.61万元,净资产85.38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62.8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1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40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胡中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一般经营项目,无。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0,895.32万元,净资产9,545.37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3,290.33万元,净利润116.6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3)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8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周举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建筑监理、工程咨询服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88万元,净资产26.07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阿克苏佳园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0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6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团结东路14号,法定代表人为狄蓉,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物业服务、房屋租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佳园物业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佳园物业总资产165.25万元,净资产96.36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111.34万元,净利润2.53万元(上述数据经阿克苏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阿华会审字2012[345]号审计报告)。 (5)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3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60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周举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工业废弃物及其包装物的收集、处理及再生综合利用(国家审批的许可事项除外)。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00.05万元,净资产600.05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31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500万元,住所为阿克苏市阿塔公路4.5公里处,法定代表人为周举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宇环保总资产476.48万元,净资产383.79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694.2万元,净利润20.3万元(上述数据经阿克苏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阿华会审字2012[343]号审计报告)。 (7)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21日,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为温宿县十万亩生态园,法定代表人为周举东,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农业种植、综合农业开发、农业高新技术咨询服务、农业高新技术基地建设。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盛威实业持有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总资产1,009.84万元,净资产999.52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周举东先生通过盛威实业控股及参股的公司基本情况”所列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万元):
注: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另外,狄蓉还持有新疆融海物资有限公司10%的股权。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 (1)阿克苏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振宇汽车”),成立于2002年5月29日,后因2010年1月盛威实业将其所持振宇汽车100%股权及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给新疆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及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振宇汽车不再是发行人关联方。 (2)阿克苏发展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发展旅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后因2010年7月盛威实业将其所持发展旅游100%股权及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权利义务转让给袁新慧(非关联方)和赵爱华(非关联方),发展旅游不再是发行人关联方。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此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东总数为21,659户,其中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833.8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751.6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99%;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1,082.1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9.01%。 2、发行价格:21.7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50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前12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16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前12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股票数量为751.65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95,285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78884%,认购倍数为126.77倍;网上定价发行股票数量为1,082.15万股,中签率为0.4240784381%,超额认购倍数为235.81倍。本次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398,484,740.00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已于2012年9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2〕3-47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27,256,776.44元,具体明细如下:
每股发行费用1.49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数)。 6、募集资金净额:371,227,963.56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49元/股(按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62元/股(按201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2012年8月31日刊登的《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最近三年及201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相关数据请查询招股说明书。2012年9月10日刊登在巨潮网站的《审阅报告》中已披露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的利润表数据。 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公司预计,2012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00万元-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76%至8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2012年8月3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4、电话:0755-82943666、010-82291138 5、传真:0755-82943121 6、保荐代表人:涂军涛、杨爽 7、项目协办人:王荣鑫 8、项目经办人:黄超、许阳、张晶晶、刘宪广、胡伟业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新疆浩源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推荐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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