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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2-0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交割情况的公告 2012-09-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收购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购买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12年9月18日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签署《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交割确认书》,确定2012年9月18日为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资产交割日,并确认自交割日零时起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交付给公司,公司开始享有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相关权利、权益和利益,承担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风险(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建设风险除外)及其相关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三峡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的协议》的约定,公司以承接债务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公司已于交割日承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金融借款本金人民币10亿元,借款利率按照定价日(2012年5月18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36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6.65%)下浮6%计算,下浮后利率为6.251%。相关债权人已出具了同意公司承接该等债务的同意函。剩余交易价款由公司在交割日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此外,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地下电站收购的总体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取得地下电站自投产日起的全部发电收益权,因此,地下电站第二批资产涉及的发电机组自投产日起,其发电收益权即由公司享有。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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