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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2-049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傅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为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新华联")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古城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拟以西宁新华联名下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借款额度3亿元,借款期限36个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拟为西宁新华联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3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金龙")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拟以黄山金龙名下部分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借款额度1.8亿元,借款期限七年。 公司拟为黄山金龙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1.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2-050 关于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金龙")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拟以黄山金龙名下部分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借款额度1.8亿元,借款期限七年。 公司拟为黄山金龙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1.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黄山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徽州区永佳大道889号黄山纳尼亚小镇。 法定代表人:李子进。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饰、装潢服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黄山新华联总资产284,579,384.06元,负债187,437,185.41元,净资产 97,142,198.65 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 245,532,350.00 元,净利润 52,110,046.96 元。 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对黄山金龙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1.8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黄山金龙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为黄山金龙有关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黄山丽景湾国际大酒店"项目的开发,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黄山丽景湾国际大酒店"项目目前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5亿元,占本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6.5亿元。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0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2-051 关于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 为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新华联")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古城台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拟以西宁新华联名下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向中国银行借款,借款额度3亿元,借款期限36个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拟为西宁新华联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3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为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审批。 二、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西宁新华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9号。 法定代表人:苏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开发及管理;物业管理服务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西宁新华联资产总额 279,539,186.48 元,负债总额230,574,088.77 元,净资产48,965,097.71元, 2011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034,902.29 元。 股权结构: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华联置地对西宁新华联上述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额度为3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新华联置地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西宁新华联为新华联置地下属全资子公司。新华联置地为西宁新华联有关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西宁项目的开发,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西宁项目目前处于施工阶段,进展顺利,经营良好,西宁新华联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新华联置地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55亿元,占本公司201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6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6.5亿元。 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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