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2-024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2日上午10时;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圆桌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18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郁霞秋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2,642,90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5.0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2日披露的2012-019号《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72,64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2、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2日披露的《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分红规划》。 同意72,642,90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