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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40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2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议案》。 为满足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增长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促进公司水务环保业务发展,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总投资63665.13万元。本次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1)。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41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成都市 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9月21日,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投资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增长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促进公司水务环保业务发展,排水公司拟投资建设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二)本次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工程基本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情况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位于成都市锦江区,设计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规定。 (二)污水处理规模及服务区域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00万立方米/日,其中一期工程规模70万立方米/日,二期工程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服务区域主要为成都市中心城区。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是排水公司下属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两厂合计规模为70万立方米/日)的异地还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6月4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目前一期工程正在建设中。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由排水公司投资建设。 (三)投资金额 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总投资63665.13万元。 (四)特许经营权的自动获得 排水公司与成都市人民政府于2009年4月29日签订了《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之特许经营权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排水公司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期限为三十年,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月15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排水公司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新收购、新建或改扩建的污水处理厂自动获得特许经营协议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因此,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自动获得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 (五)保底污水处理量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如排水公司新建、改扩建或收购污水处理厂,该新建、改扩建或收购污水处理厂的保底污水处理量的确定将由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因此,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保底污水处理量将由排水公司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另行协商确定。 (六)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在一个价格核定期内,排水公司如收购其他污水处理厂或有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新建或者改扩建污水处理项目投产,协议双方应依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定价公式对结算价格进行临时性调整。因此,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产后将执行调整后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符合"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公司在成都市范围内进一步扩大了污水处理规模,提升了公司污水处理能力,促进了公司水务环保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投资完成后,随着污水处理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产生更明显的规模效应,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增厚公司业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公司将履行成都市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后续事宜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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