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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2-051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24日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海宜JLC1,期权代码:0376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审批情况 (1)2011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名单》”)。 上述会议之后,公司将有关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 (2)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公司于2012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及其摘要,该修订稿根据证监会反馈意见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稿》及其摘要,并对《修订稿》中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3)2012年8月31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审议了《修订稿》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考核办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2年9月3日,受公司股东大会委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立授予日为2012年9月3日。独立董事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股权激励的首次授权日为2012年9月3日,并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授予420.3万份股票期权。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与股东大会批准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1)授予日:2012年9月3日; (2)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符合授权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海宜股票。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新海宜股票的权利; (3)行权价格:12.18元; (4)授予对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人,核心骨干人员共51人,合计55人;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420.3万份股票期权; (6)行权安排: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五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可行权日按30%、30%、40%的行权比例分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在该行权期内未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 (7)行权条件:本计划在2012—201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2012年、2013年、2014年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其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及次年净利润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则激励对象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由公司注销。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海宜JLC1 2、期权代码:037602 3、股票期权授予日:2012年9月3日 4、股票期权登记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5、公司原拟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人,核心骨干人员共74人,合计79人授予股票期权总计300万份,鉴于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发生职务变更,根据公司《首期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同时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导致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调整为5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420.3万份。详细调整情况说明参见2012年8月15日登载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前后对比情况说明的公告》。 除前述离职/职位变动激励对象外,其余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分配表》(详见2012年8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一致。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有利于实现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 3、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充分地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从而更加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增进公司的竞争实力,帮助公司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苏州新海宜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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