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2-02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9月24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出席董事七人,董事长田建国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0月10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 2、 会议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2) 2012年10月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2年10月9日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7、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05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注:1、就决议案委托人可在“同意”、“ 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2-02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贷款5,000万元,授信额度12,000万元,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天源公司开复工面积较大,施工任务重,经营中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天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申请5,000万元银行贷款及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额度为12,000万元综合授信,分别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天源公司上述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拟为其上述贷款及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按其股权比例为本次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天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控股80%,该公司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法定代表人:田建国,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 天源公司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30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777,147,922.73 元,负债总额666,928,937.27 元,净资产110,218,985.46 元,资产负债率85.82%。201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219,072,243.58 元,净利润3,074,360.55 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保证合同及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天源公司贷款及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2年天源公司施工工程量较大,经营中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银行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物业集团应按其股权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5.16%,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天源公司2012年6月财务报表; 3、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