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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 赛 格 、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12-03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12年9月24日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2012年9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 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王立董事长 (七)公司于2012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次会议的议题及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12年9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40,360,1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3 % 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237,395,252股,占公司A股股份的44.10 %;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2,964,926 股,占公司B股股份的 1.2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并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股东大会同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有关的以下事宜: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实际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本金金额及期限的安排、发行方式及聘用合格的承销机构参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或者中期票据的发行;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宜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5亿元短期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有上市银行(相关银行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亿元的短期授信额度,期限为壹拾贰个月(实际金额、期限、信贷业务品种、融资担保条件以本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同时,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申请授信的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肖兰 、刘方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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