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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数码 编号:2012-038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董事会于2012年9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24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码科技园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本善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638,497股,占公司总股本144,000,000股的64.33%。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2,638,49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0股,赞成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俞婷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数码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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