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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2年第2号)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6月8日证监基金字[2004]82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8月11日正式生效。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8月1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2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3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18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还设有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境外投资决策委员会、特定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三个投资决策委员会,分别负责指导基金及其他投资组合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历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行专业委员会委员、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矫正中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吉林省长岭县副县长;吉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财务处处长;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省长,兼吉林市代市长、书记。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高歌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曾任高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普天系统集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锦集团副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中国民主建国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全国青联委员、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新华锦集团副董事长。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宜四先生,监事,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副科长;安徽省证券公司深圳营业部及深圳总部总经理;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财务主管。 鲁颂宾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经理;中国证监会信息监管部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俊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主管、交易部经理,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等职。2008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A股基金投资总监及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8年10月21日起,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9年4月27日起兼任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0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期间担任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研发中心部门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EMBA。曾先后任职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监助理、投资部执行总监、机构理财部负责人、企业年金与机构理财部总监、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监。自2010年9月8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黄小坚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4年8月11日至2005年3月15日。 许翔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5年3月15日起至2009年11月26日。 路志刚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9年6月8日至2010年9月20日。 杨长清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至2011年1月7日。 3、A股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会副主席:陆文俊 委员:封树标、王华、周毅、姜永康、金斌、郭建兴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陆文俊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周毅先生,硕士学位,CFA;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职务,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金斌先生,硕士学位。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2004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研究主管及研究部总监等职。现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 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7,723.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0%。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9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利息净收入2,23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净利差为2.56%,净利息收益率为2.6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87.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33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国际排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500 强”中位列第10,较去年上升3 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 强中排名第108 位,较去年上升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先后摘得《亚洲金融》、《财资》、《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24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2011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并获和讯网2011年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57)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6)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6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7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7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9)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8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1)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8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8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8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9)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3)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7)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8)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登记机构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运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和数量化风险管理,在对标的指数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求取得高于指数的投资收益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标的指数 本基金以道琼斯中国88指数(简称道中88指数)为标的指数。 道中88指数是第一个由全球指数编制机构道琼斯公司为中国大陆股票市场编制的指数,由道琼斯中国指数中按照自由流通市值和交易流动性综合排名的前88名家上市公司构成。为了准确代表投资者可实际交易的股票数量,道中88指数为挑选成份股而计算自由流通股本时,排除了持股超过整个市值5%的个人、其它公司以及政府持有的股份。道中88指数每季度进行一次成份股的调整,同时道中88指数成份股缓冲区的建立将适当保证道中88指数具有较低的指数换股率。 道中88指数以人民币元计算,基期均为1993年12月31日,基数定为100。 八、业绩基准 本文中,业绩基准与标的指数的定义相同。 九、投资对象及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A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首发或增发)、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可转债等债券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 十、投资风格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定位于增强型指数基金,并选择了以市值代表性强、流动性高为特色的道琼斯中国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的跟踪标的,因此,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具有大盘蓝筹指数组合的风格特点,通过买入并持有的长期投资策略,力争获取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带来的资本市场收益。 十一、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为增强型指数基金,以道中88指数为基金投资组合跟踪的标的指数,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增强部分主要选择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在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取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率。 1、资产配置 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旨,采用自上而下的两层次资产配置策略:第一层,资产类别配置,确定基金资产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的配置比例;第二层,股票和债券的个券选择与组合管理,在不同类别资产配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各资产类别中不同证券的配置比例,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 在资产类别配置上,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上限为95%,且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2、股票资产配置策略 在股票资产的配置上,本基金采用增强型指数化投资方法,以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为基础构建指数化股票投资组合,并选择基本面好、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价值型企业的股票对指数进行适度增强。 3、增强投资的标准 本基金增强部分的投资,是指基于价值选股原则在对企业基本面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基础上投资于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价值上升的股票。 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投资研究团队在投资和研究方面的经验和实力,对宏观经济走向、产业发展演变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进行深入的分析,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进行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价值评判标准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 4、债券资产的配置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为在跟踪误差与流动性风险双重约束下的投资。本基金将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为目的,在考虑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a)投资组合调整原则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原则包括: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企业基本面情况的变化降低对基本面恶化企业的投资比重,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的投资比重;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新股增发因素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为流动性风险约束下的被动式投资,债券投资组合将根据组合对基金整体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率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等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b)增强性投资管理的限度和控制 本基金的股票选择主要依据入选道琼斯中国88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且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不少于62只,对标的指数成分股以外的股票投资不高于股票投资资产总额的40%。 为控制由于增强型投资可能带来的过分偏离指数的风险,本基金力求将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年跟踪误差控制在6%。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3其他资产构成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分红手续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由基金管理人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出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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