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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2-066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自2008年5月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形。现就公司上市至今证券监管部门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现场检查或监管及整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8年治理专项活动 2008年9月,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关注了公司"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等问题,并于2008年9月25日出具了深证局公司字[2008]111号《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监管意见》),公司根据《监管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 《监管意见》提出了公司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未提交董事会审议;单项投资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根据《监管意见》的要求,积极进行了整改。公司已严格执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行为加强监管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1号的相关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向控股股东提供相关信息;自检查之日起,公司已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投资事项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2010年现场检查工作 2010年2月,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上市以来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深证局公司字[2010]48号《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管意见》(以下简称《监管意见》),公司在收悉《监管意见》后,立即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财务部、审计室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监管意见》的要求,并召开专门会议,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监管意见》提出的问题制定了详尽可行的整改措施,2010 年 8 月公司财务部已根据整改措施切实进行了整改。 《监管意见》提出了公司在细化成本核算、部分出库产品收入确认的及时性、预提费用、员工专项奖励计提、合并报表编制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进行了整改。针对成本核算问题,公司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修订了《存货和成本核算办法》、《关于研发支出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的办法》,制订了《发外部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办法》,对成本核算等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针对部分出库产品的收入确认问题,公司与客户协商,加快验收和对账速度,及时确认收入;针对预提费用问题,公司每月运费预提已审核市管科、采购科提供的当月发生运输费用清单,财务部对出库货物情况、结算运输单价逐笔进行核对;针对员工专项奖励计提问题,公司每月已按照全年的预算金额进行预提,年末根据总经理专项奖励方案的实际金额对预提金额进行调整;针对合并报表编制问题,公司已严格按照合并报表编制规范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除了上述问题,《监管意见》提出了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系统权限管理存在缺陷的问题、基础规范性工作等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控制问题,公司已加强仓库管理人员对物流系统操作的上岗培训,安排财务人员每天对原始单据与录入方式和金额之间进行核对,提高物流系统的使用效率;针对系统权限管理存在缺陷的问题,公司已规范财务信息系统的授权,财务信息系统使用权限的新设和修改必须经财务总监审批;针对基础规范性工作存在的问题,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梳理的各业务流程的核算工作,对于存在的相关问题,财务部已经切实进行了整改。 公司审计室对上述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审计报告。 三、2010年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公司于2010年4月16 日制订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2010年5月12日工作小组完成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报告的要求,在董事长、总经理的统一协调指挥下,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下,公司于2010年10月26日前完成自查报告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形成了《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整改报告》。针对财务人员管理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制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规定定期对不同级别的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财务知识,财务前沿问题、热点和难点问题等;针对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方面的问题,公司完善了《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管理制度》、《金融工具管理制度》、《预计负债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针对关于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公司已经在子公司广州丽盈和上海通产丽星全面推广使用SAP ERP系统,深圳总部试运行SAP ERP系统,以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效率。针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方面的问题,公司已采取措施确保有关人员的稳定性和加强定期的业务培训,确保有关人员能按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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