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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9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9月20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审核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审查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审查备忘录3号》及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应获授份额,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公司本次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4万股,激励对象共计26人,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兴业银行提出综合授信申请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0年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给公司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4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已于 2011 年6 月到期。根据公司经营需要, 同意公司继续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申请信贷授信额度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如贷款、承兑、信用证、押汇、出口发票融资、进口代付、内保外贷等,由全资子公司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董事长兼总裁李良彬先生签署上述相关协议文件。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加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为更好地利用锂云母矿提锂及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寻求进一步的投资机会,并从企业做大做强,为后续产业提供原料保障,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角度出发,同意全资子公司宜春赣锋锂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项目所选地块具体情况:

(1) 项目所选具体地块编号为 DCA2012036 号,四至界限为,经开区宜一路以南,宜伟路以西。出让面积为82173.3平方米(约123.26亩)。

(2)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出让年限 50年。

(3) 该宗地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为: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50%,绿化率≤20%。

(4) 该宗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60万元。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推动公司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的参股公司加拿大国际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赣锋国际持国际锂业14.7%的股份)在阿根廷的Mariana 锂-钾卤水矿项目的进一步勘探和公司整体运营目的,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以下简称“赣锋国际”)及参股公司加拿大国际锂业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同意赣锋国际向国际锂业提供不超过200万加元的财务资助,贷款期限为二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通过满足相关条件获取加拿大国际锂业在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不低于51%权益。

《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公告》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10月10日召开,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关于向兴业银行提出综合授信申请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9月1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年9月20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志昂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

经核查《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所确定的26名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前述26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12年9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上。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或“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9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确定2012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相应额度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股票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简述

2012年8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公司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数量不超过300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赣锋锂业股本总额15,000万股的2%,其中预留部分为5.4万股,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80%。预留的5.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激励对象,预留股份应在本计划首次授予日次日起24个月内进行授予;当解锁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可按本计划的规定分批申请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可依法自由流通。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股票激励对象为26人,全部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骨干技术(业务)人员。

3、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4、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日至首次授予日之后12个月内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后48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48个月后分四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5%、25%、25%和25%。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日之后的12个月后至首次授予日之后24个月内的,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

5、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在董事会确定的解锁窗口期内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解锁期内公司业绩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这部分标的股票可以递延到下一年,在下一年达到解锁条件时解锁。若下一年仍未达到解锁条件,该部分股票不再解锁,该部分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第四个解锁期内,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解锁条件,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一年,由公司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方式进行回购后注销。

6、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预留股份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价格依据授予该部分股份的赣锋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赣锋锂业股票均价(23元/股)与公告前一个交易日赣锋锂业股票收盘价(22.24)元/股)两者之中高者的50%确定,为每股11.50元。

7、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为:

预留股份的授予日在首次授予日至首次授予日之后12个月内,该部分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锁定期解锁安排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解锁比例
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日后的

12 个月

第一批于授予日12 个月后至24个月内解锁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2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25%
第二批于授予日24 个月后至36个月内解锁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25%
第三批于授予日36 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锁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25%
第四批于授予日48个月后至60个月内解锁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以2011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25%

8、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任一单一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12年6月25日,公司二届十四次董事会和二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012年7月1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上市部函【2012】355号),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经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2012年8月1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及二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201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及二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和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的二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进行了核实。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计划》中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为:

(1)赣锋锂业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③ 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③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3)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4)赣锋锂业2012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2,600万元,201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7,000万元。

截至本次预留股票授予日,公司未发生(1)中任一情形;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2)中任一情形且上一年度绩效考核都合格;公司2012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987,271.52元,2012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299,343,023.38元。综上所述: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可以进行授予。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预留股票的获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12年9月20日,该授予日是交易日,且不属于以下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均为公司依据现行适用的《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

(二)授予价格:11.50元/股。

(三)本次预留股票激励对象为26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000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授予股数(万股)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预留限制性股票占草案公布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业务骨干26人5.41000.036
总计26人5.41000.036

四、本次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应在生效等待期内摊销,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股票价格-授予价格,则根据初步确定的授予价格,基于赣锋锂业2012年9月20日股票收盘价格22.24元/股,授予价格为11.50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成本约为10.74元。本次授予的总会计成本约为58.00万元人民币(10.74元/股X5.4万股=58.00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

(万股)

股权激励成本(万元)2012年

(万元)

2013年

(万元)

2014年

(万元)

2015年

(万元)

2016年

(万元)

5.458.007.5526.5813.97.252.72

注: 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筹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26人,全部为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骨干技术(业务)人员,且都不是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

(三)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自筹。

七、监事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所确定的26名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前述26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2年9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2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2年9月20日,同意向该2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九、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预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二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5日

附件: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

序 号姓 名部门职 务
江立荣奉新赣锋车间主任
冯军奉新赣锋业务骨干
丁荣奉新赣锋车间主任
袁启明奉新赣锋车间主任
周雄军奉新赣锋主管
周学秀进出口部业务骨干
廖火青进出口部主管
刘金兰进出口部业务骨干
邓利江会计部业务骨干
10刘滔财务部业务骨干
11刘雪桦设备能源部技术骨干
12周建兵采购业务部业务骨干
13孙鹏特种锂工厂经理
14邹水金基础锂工厂车间主任
15张文波特种锂工厂车间主任
16王威技术中心车间主任
17陈智技术中心车间主任
18王春云技术中心技术骨干
19张金波市场部业务骨干
20郁兴国特种锂工厂技术骨干
21甘天普特种锂工厂技术骨干
22李强品质部技术骨干
23陈超小产品工厂技术骨干
24封志芳技术中心技术骨干
25肖勇特种锂工厂业务骨干
26罗爱香运输公司业务骨干

注:奉新赣锋锂业有限公司简称“奉新赣锋”;

新余赣锋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运输公司”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以下简称“赣锋国际”)与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以下简称“国际锂业”)签订了《关于为国际锂业提供贷款的协议》。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所以国际锂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财务资助行为属于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国际锂业),国际锂业系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的参股公司。赣锋国际持有国际锂业14.7%的股权。

2、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及用途

为了推动国际锂业在阿根廷的Mariana 锂-钾卤水矿项目的进一步勘探和公司整体运营目的, 赣锋国际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国际锂业提供总额为200 万加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二年。其中100万加元的贷款在2012年10月12日或之前或当事方同意的其他日期支付给借款人,剩余的100万加元的贷款,贷款人于2012年10月31日或各方可能协定之其他日期或之前支付给借款人。

3、财务资助实施方式

赣锋国际向国际锂业提供总额为200万加元的贷款,期限为两年。 其中第一笔贷款100万加元为可转债。如果赣锋国际选择在第一年内转股,则转股价格为每股0.08加元,如果赣锋国际选择在第二年转股,则转股价格为每股0.10加元,转股后,则财务资助金额为100万加元;如果未选择转股,则贷款到期后国际锂业需归还贷款200万加元。国际锂业可以提前还款,但前12个月的还款总额不能超过100万加元。

4、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年利率:借款人以每年10%的贷款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如果出现违约,贷款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借款人违约事件,违约事件处理之前或由贷款人以书面豁免前,适用的违约利率以每年4%增加。

6、利息支付:利息于每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或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7、还款保证:国际锂业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对借款进行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公司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际锂业基本情况

International Lithium Corp.(国际锂业),公司注册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西乔治亚街620-650号,成立于 2009年12月,于2011年5月24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代码“ILC”, 截至2012年3月31日,国际锂业发行在外的加权普通股数为:70,163,218 股。其控股股东TNR Gold Corporation占国际锂业29%股份。国际锂业的主营业务:锂及稀有金属的勘探和开发。拥有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的矿权,以及其他分布在美国内华达州和加拿大,爱尔兰等国的卤水和锂辉石矿的矿权。其拥有的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位于南美州玻利维亚-智利-阿根廷含锂卤水成矿带上,盐湖面积160 平方公里。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所以国际锂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交易属于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际锂业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经审计):

指 标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加元)4,922,987
净资产(加元)4,451,308
净利润(加元)-1,308,884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际锂业的资产负债率为9.58%。

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帮助国际锂业用来推动该公司在阿根廷的Mariana 锂-钾卤水矿项目的进一步勘探和公司整体运营目的,借以实现公司本身延伸锂产业链、扩展资源性布局的战略方针,是出于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公司和国际锂业在2011年首次入股时就签有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有权通过增发持有国际锂业30%以上的股份,从而达到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推进阿根廷Mariana项目的勘探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而非在意于获得短期证券投资的收益。国际锂业作为锂资源勘探及开发公司,拥有9个分布在阿根廷,加拿大,美国和爱尔兰的锂矿权,作为未来的能源金属,锂的未来行业需求巨大,行业前景良好。国际锂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45万加元,且全部为矿业权资产。因此,本次贷款担保措施有力,用途清楚,还款来源有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国际锂业的其他股东本次未按出资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赣锋国际提供财务资助200 万加元给国际锂业用来推动该公司在阿根廷的Mariana 锂-钾卤水矿项目的进一步勘探和公司整体运营目的,确系国际锂业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锂资源提供潜在来源,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参股公司国际锂业的业务拓展及公司纵向产业链的战略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赣锋国际为参股公司国际锂业提供不超过200万加元的财务资助,贷款期限为二年。

五、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赣锋锂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也无逾期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200万加元(折合人币约1304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即2011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1.80%。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机构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为国际锂业提供贷款的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7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国际锂业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项目不低于51%权益。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交易双方所需的批准和授权,但尚需取得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并依法取得政府有关审批部门的核准。

2、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矿业权所在国爱尔兰的有关法律,尚需当地有权机关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或交易对方出具证明文件。

3、合资公司的资质和行业准入条件、矿业权取得、矿产开发、以及获取相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都需获得矿业权所属国批准,存在不能获批或不能及时获批的行政审批风险。

4、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现处于前期勘探阶段,未来勘探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矿业权价值还是开发效益均存在无法确定的风险。

5、爱尔兰Blackstairs项目现处于前期勘探阶段,矿产资源尚不具备开采条件。

6、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目前的持有人为TNR Gold Corporation,TNR Gold Corporation是国际锂业的控股股东,2011年5月国际锂业从TNR Gold Corporation分拆上市前,TNR已将爱尔兰Blackstair项目的100%的权益以信托的方式转给国际锂业,并已经过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批准。国际锂业是否享有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之合法权属,尚需公司取得进一步的证明文件,因此,可能存在着权属限制或争议的风险。

7、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尚未进行评估,协议签订后公司将进一步调查评估。

8、目前国际锂业公司拥有的八个勘探许可证到期日为2015年8月,有效期满后可以报下一步的勘探计划申请延期,并有优先权继续获得勘探许可证,但勘探许可证能否正常续期可能具有不确定性;2009年取得勘探许可证的费用为20000欧元,但到2015年许可证续期所需费用存在不确定性。

9、本次投资协议生效需满足赣锋国际与国际锂业公司达成的行使期权的条件,并获得董事会及交易所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 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以下简称“赣锋国际”)与加拿大国际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锂业公司”)签订了《关于获取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权益协议书》,获取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不低于51%权益 。

2、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因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公司担任董事,所以国际锂业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赣锋国际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见2012年8月7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投资主体介绍

本次对外投资由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负责实施。

赣锋国际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12.82万美元 ,注册地址:香港,企业注册证书号码 :1580183,商业登记证号码 :5814941200003117 ,经营范围:投资、贸易(矿产等)。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国际锂业公司是一家成立于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管辖之下的公司,成立于 2009年12月,于2011年5月24日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代码“ILC”,公司注册地址为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西乔治亚街620-650号,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发行在外的加权普通股数为:70,163,218 股。其控股股东TNR Gold Corporation占国际锂业公司29%股份。国际锂业的主营业务:锂及稀有金属的勘探和开发。拥有阿根廷Mariana 卤水矿的矿权,以及其他分布在美国内华达州和加拿大,爱尔兰等国的卤水和锂辉石矿的矿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国际锂业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经审计):

指 标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加元)4,922,987
净资产(加元)4,451,308
净利润(加元)-1,308,884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是一个锂的勘探项目,国际锂业公司100%拥有。该项目位于都柏林以南 80公里处的爱尔兰伦斯特锂伟晶岩矿石带,此伟晶石带延展超过 50公里范围。

国际锂业公司目前在 292 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八个勘探许可证,且全部属于 Blacstair 项目。具体许可证情况如下:

许可证号区域号勘探范围许可证签发部门
1891089853407各区域地表上下所包含的基础金属,银,金,铯,锂,铍,铌,钽,铷和稀土类元素。爱尔兰交通、能源及自然资源部
1891088751476
1891090383411
1891090913864
1891091443893
1891091973894
1891089324031
1891092504032

该矿业权在2009年8月7日获批准,对应的是以锂为主的稀有金属矿。目前的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到期日为2015年8月。6年期满后可以报下一步的勘探计划申请延期,并有优先权继续获得勘探许可证。

目前探矿权的持有人是TNR Gold Corporation,TNR Gold Corporation是国际锂业公司的控股股东,在2011年5月国际锂业公司从TNR Gold Corporation分拆上市前,TNR已将爱尔兰Blackstair项目的100%的权益以信托的方式转给国际锂业公司,并已经过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批准。该矿业权相关费用已经交清,且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该项目上世纪70年代曾做过小规模勘探,发现有19个锂的矿床,2011年对其中一块250X250m的区域清理后的手选矿的分析发现Li2O的含量在 3.27%-4.59%之间,但不代表平均品位。目前还无法对资源量进行预估,要等进一步的勘探结果才能做出。该矿目前尚不具备开采条件。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1、国际锂业公司同意在此协议包含的条款之下给予赣锋国际获得Blackstairs项目51%权益:

1)在本协议生效日支付25,000加元给国际锂业公司,另外的475,000加元在协议生效日起一年内支付;

2)协议生效日起18个月内预计产生的勘探支出300,000加元,其相应的勘探资金300,000加元委托国际锂业公司律师托管,并依照初步勘探工作方案专项用于Blackstairs项目的勘探支出。

即:赣锋国际在本协议生效日起18个月内支付800,000加元即可获得Blackstairs项目51%的权益。

2、国际锂业公司同意给予赣锋国际一份附加期权来购买Blackstairs项目100%权益。赣锋国际需支付给国际锂业公司2,000,000加元附加期权款项并给予国际锂业公司 Blackstairs项目未来净利润的2%的矿产收益权。此附加期权在协议生效日起6个月有效。为行使此附加期权,赣锋国际需在协议生效日起6个月内支付20%的款项即400,000加元给国际锂业公司。另外的80%(1,600,000加元)在Blackstairs项目100%权益转让给赣锋国际或赣锋国际指定的公司时支付给国际锂业公司。

如赣锋国际支付附加期权款来行使附加期权,国际锂业公司将尽快移交或让TNR Gold Corporation尽快登记并移交有关许可证,或其它爱尔兰法律所要求的法律文件,按照相关适用爱尔兰法律来转让国际锂业公司所拥有的许可证的权益给赣锋国际。

赣锋国际可根据Blackstairs项目勘探进展情况及对交易标的相关事项做进一步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在协议生效日起6个月内选择上述第1条或第2条不同的投资方式,即选择获取51%权益的投资方式或选择获取100%权益的投资方式。

六、投资的合规性和生效条件

为实施本次交易,交易双方履行了下列程序:

(一)赣锋锂业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晓申先生回避表决)。因赣锋锂业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赣锋锂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尚需依法取得政府有关审批部门的核准。

(二)国际锂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批准。

就现阶段而言,本次投资已经取得现阶段交易双方所需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投资协议生效需满足赣锋国际与国际锂业公司达成的行使期权的条件,并获得董事会及交易所的批准。

赣锋国际具备对外投资的资质,本次交易实施后,赣锋国际和国际锂业将在爱尔兰设立合资公司运作Blackstair项目,合资公司的资质和行业准入条件,尚需爱尔兰当地有权机关批准。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是为了延伸公司在锂产业链的布局完整性和增强公司长久竞争力而做的战略安排,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锂资源提供潜在来源。

2、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对公司未来获取的矿业权权益存在一定差异,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短期内影响都很小。

3、存在的风险

(1)探矿权权属存在限制或者争议的风险

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目前的持有人为TNR Gold Corporation,TNR Gold Corporation是国际锂业的控股股东,2011年5月国际锂业从TNR Gold Corporation分拆上市前,TNR已将爱尔兰Blackstair项目的100%的权益以信托的方式转给国际锂业,并已经过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批准。该矿业权相关费用已经交清,且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者诉讼等权利争议情况。

但该权属需在协议签订后公司才可做进一步的调查确认,并对矿业权进行评估。因此,可能存在着权属限制或争议的风险。

(2)矿业权所属国的政策及法律风险

因本次交易行为涉及境外矿业权,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矿业权所属国爱尔兰的外资管理、行业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尚需当地有权机关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或交易对方出具证明文件。就目前现阶段公司所取得的资料文件,本次跨境交易可能存在矿业权所属国的政策及法律方面的风险。

(3)行政审批风险

在赣锋国际决定行使期权后,将在爱尔兰成立合资公司,届时矿业权将根据爱尔兰的法律决定是转给该合资公司名下或以信托的方式给该合资公司,需要按照爱尔兰的法律进行审批,存在不确定的行政审批风险。

此外,合资公司的资质和行业准入条件、矿业权取得、矿产开发、以及获取相配套生产经营所需证照都需获得矿业权所属国批准,存在不能获批或不能及时获批的行政审批风险。

(4)探矿许可证续期风险

目前国际锂业公司拥有的八个勘探许可证到期日为2015年8月,有效期满后可以报下一步的勘探计划申请延期,并有优先权继续获得勘探许可证,但勘探许可证能否正常续期可能具有不确定性;2009年取得勘探许可证的费用为20000欧元,但到2015年许可证续期所需费用存在不确定性。

(5)勘探结果不确定性风险

国际锂业所拥有的Blackstairs项目现处于前期勘探阶段,未来勘探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矿业权价值还是开发效益均存在无法确定的风险。

(6)矿产资源勘查失败风险

项目勘探因受勘探技术、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未来可能存在资源勘查失败风险。

(7)矿产资源不具备开采条件风险

项目开采受人才、技术、设备等因素影响,或者矿区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未来可能存在矿产资源不具备开采条件的风险。

(8)赣锋国际的运营风险

加拿大、爱尔兰等国家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进行海外业务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能力,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加拿大、爱尔兰等国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可能对赣锋国际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短期内影响很小,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GFL International Co.,Limitied获取其参股公司加拿大国际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爱尔兰Blackstair 锂矿项目部分或者全部所有权,将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锂资源提供潜在来源,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参股公司国际锂业的业务拓展及公司纵向产业链的战略实施。交易条件根据平等协商确定,该关联交易事项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赣锋锂业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获取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不低于51%权益已经赣锋锂业2012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公司董事、副总裁王晓申先生在国际锂业担任董事,国际锂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王晓申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赣锋锂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异议。

十、法律意见

1、本次交易的交易双方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

2、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交易双方所需的批准和授权,但尚需取得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并依法取得政府有关审批部门的核准。

3、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国际锂业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项目不低于51%权益 ,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该矿业权所在国爱尔兰的有关法律,尚需当地有权机关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或交易对方出具证明文件。

4、交易对方国际锂业是否享有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之合法权属,尚需赣锋锂业取得进一步的证明文件,赣锋锂业尚需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矿业权进行评估。

5、赣锋国际具备对外投资的资质,本次交易实施后,交易双方设立的合资公司之资质和行业准入条件,尚需爱尔兰当地有权机关批准。

十一、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机构意见;

5、《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涉及矿业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获取国际锂业公司在爱尔兰 Blackstair 锂矿项目权益协议书》。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2-038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10月10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2年 9月27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 9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 9月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关于向兴业银行提出综合授信申请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 9月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0月9日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

在2012年10月9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小丽,联系电话:0790-6415606传真:0790-6860528 邮政编码:33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10月10日召开的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赣锋国际为国际锂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向兴业银行提出综合授信申请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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