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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编号:临2012-018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上午9时在北京凯迪克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于2012年9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的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12人,董事景旭先生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万强先生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庞为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感谢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勤勉敬业,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根据股东推荐,并参照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拟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经与会董事逐项表决,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1、提名张姿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高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杨育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彭建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朱静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张燕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刘忠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蒋富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王玉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提名战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提名景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提名李万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提名屈仁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董事会在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王玉杰女士、战颖女士、景旭先生、李万强先生、屈仁斌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须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5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独立董事王玉杰女士、战颖女士、景旭先生、李万强先生、屈仁斌先生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在原章程第二十条后增加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国家投资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的项目,竣工验收后形成的国有资产转增为国有股权或国有资本公积,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或独享。在依法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或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指定的所属公司)可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享有该等权益。

原第二十一条按照顺序变更为第二十二条,章程中以下条款以此类推,涉及序号的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原第十五条 公司职能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按本制度规定的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相关部门需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总经理,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 关联人的名称、住所;

2. 具体关联交易的项目以及金额;

3.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4. 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5. 其他事项。

修改为:

第十五条 公司各子公司及职能部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遇到按本制度规定的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情况的;各子公司及相关部门需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报送公司总经理,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 关联人的名称、住所;

2. 具体关联交易的项目以及金额;

3.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

4. 该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5. 其他事项。

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前增加一条

第二十条 公司应于每年年初将公司及子公司当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按决策权限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原第二十条按照顺序变更为第二十一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条款以此类推,涉及序号的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

原第二十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的交易;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不含本数)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低于0.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不含本数),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5%之间(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董事会,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修改为:

第二十一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万元(不含本数)的交易;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不含本数)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低于0.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批准后实施;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不含本数),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5%之间(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董事会,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关联交易金额高于3000万元(含本数)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含本数)的关联交易;协议没有具体交易金额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将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予董事会,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超过年初计划总金额的,各子公司及相关部门需将有关关联交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公司应当根据超出金额按决策权限重新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原第二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下属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子公司之间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参照本制度执行。

修改为:

第二条 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书面授权,下属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子公司之间也不得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指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度。

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后增加一条

第十七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原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变更为第十八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条款以此类推,涉及序号的相关内容做相应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需要,公司决定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姿,女,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在读),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国营长空机械有限公司军品质量部技术员;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发动机局斯贝工程办公室项目主管;国防科工委系统三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中国一航航空产品部超七项目办、XXX飞机项目办高级业务经理,发动机部系统二处处长、综合发展处处长、X发动机项目办副主任;中航工业黎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航工业发动机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姿女士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高华,男,55岁,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一一三厂设备处非标设计室设计员、副室主任,厂部办公室秘书、秘书组组长、副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副厂长兼军品公司副总经理;宝鸡二一二厂党委书记;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高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杨育武,男,5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安一一三厂军品设计研究所产品科设计员、室主任、所长助理、总设计师兼副所长,副总工程师兼军品设计研究所所长;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

杨育武先生现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构成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 彭建武,男,47岁,大学本科学历,在读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07车间工艺员、工艺室主任、车间副主任,航空事业部工艺技术处副处长、制造部部长、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南方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兼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建武先生现在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构成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朱静波,男,49岁,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国营第一四三厂工艺处主管工艺员、室主任,销售部副部长、部长,民品公司副经理、经理,副总工程师兼民品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兼民品公司经理;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朱静波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贵州红林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张燕飞,男,5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一○三厂二车间工艺员,二车间技术副主任,二分厂厂长兼民用泵研究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兼产品发展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兼生产长、生产处处长、党支部书记,厂长助理,生产副厂长,厂长;新航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一○三厂厂长;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张燕飞先生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构成与本公司及第三大股东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刘忠文,男,50岁,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一三五厂军品研究所设计员、所长助理、副所长;厂长助理兼航空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副厂长;副厂长兼兰州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厂长、党委书记兼兰州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长春航空液压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长春航空液压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忠文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长春航空液压控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构成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蒋富国,男,43岁,大学本科学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经理办秘书科秘书;西安安泰叶片技术有限公司财务信息部经理;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副处长;西安航空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部长。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

蒋富国先生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构成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玉杰,女,68岁,大专学历,一级高级会计师。1999年退休,退休前任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退休后曾任中振会计咨询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玉杰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战颖,女,4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深圳沪春企业集团行政秘书、总裁助理、投资部总经理;湘财证券部门副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北京佛恩斯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现任北京佛恩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曾任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战颖女士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景旭,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兼职教授。历任中国远大集团法律顾问;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景旭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李万强,男,41岁,法学博士,教授。历任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以及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并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陕西省国际法研究会副会长。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万强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屈仁斌,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造价工程师。历任电力部成都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师。现任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四川华衡房地产地价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理事,四川省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成都市房地产评估协会理事。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屈仁斌先生与本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公告编号:临2012-019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在北京市凯迪克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感谢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在任期内勤勉敬业,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有成效的贡献!

1、 提名刘泽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韩曙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提名马川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时须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届监事会在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泽均,男,57岁,大学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贵州省大方县坡脚中学教师;北京航空学院学生;三机部六院科技部助理工程师;航空部发动机局 助理工程师;航空发动机总公司工程师;航空发动机总公司副主任;航空总公司发动机局副处长;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发动机局处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航空发动机部副部长;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航空发动机部巡视员兼副部长;发动机机公司筹备组成员;中航工业发动机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组长;中航工业发动机分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兼任总法律顾问。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务、总法律顾问。

刘泽均先生现任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高级专务、总法律顾问,构成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韩曙鹏,男,4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某军军事代表局综合计划处局党委常委、副师职处长;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中航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科研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本公司监事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韩曙鹏先生现任西安航空动力控制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本公司监事及西安航空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马川利,男,49岁,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哈尔滨东安公司工艺员、工艺室主任、203车间副主任、行政主任;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质保部副部长、206车间行政主任、副总工程师兼九江办主任、副总经理;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航集团副总经理、东安动力总经理,汽车事业部副部长、东安动力总经理;哈汽工业集团总经理(正局级);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航工业汽车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兼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本公司监事及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马川利先生现任北京长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兼本公司监事及北京航科发动机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构成与本公司及第三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编号:临2012-020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3、会议地点:北京凯迪克大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联系电话:010-84971188)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9日(星期五)。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姿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高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杨育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彭建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朱静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张燕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刘忠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选举蒋富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选举王玉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选举战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选举景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选举李万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选举屈仁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选举刘泽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韩曙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选举马川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议案1,2为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其中议案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A.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非独立董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8

B.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独立董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5

C. 对于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监事席位数=股东持股总数×3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5、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792号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凯迪克大酒店(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18号,联系电话:010-84971188)

联 系 人:杨刚强,王伟盟

联系电话:0510-85706075,85707738

联系传真:0510-85500738

邮 编:214063

2、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1:回执样式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特此公告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回执样式(本回执复印或自制有效)

回 执

截至2012年10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我单位(个人)持有“中航动控”(000738)股票___________股,拟参加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

出席人姓名:

年 月 日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式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选举张姿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高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杨育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彭建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朱静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张燕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选举刘忠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8选举蒋富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9选举王玉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选举战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1选举景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选举李万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3选举屈仁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1选举刘泽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韩曙鹏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选举马川利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议案1.1至议案1.13、议案2.1至议案2.3请在表决栏内填写表决票数;议案4至议案6请在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相应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委托。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738 股票简称:中航动控 编号:临2012-021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王玉杰 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8____次, 未出席 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1日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战颖 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3____次, 未出席 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1日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景旭 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3____次, 未出席 __0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1日

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李万强 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6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D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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