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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9-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版)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认购费率为0.6%,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0.6%)÷(1+0.6%)=596.42(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596.42=99,403.58(元)

  认购份额=(99,403.58+100)÷1.00=99,503.58(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99,503.58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份。

  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挂牌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金额)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挂牌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设某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00.00份,且认购期利息为5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00=100,000.00 元

  认购费用=100,000.00×1.00×0.6%=600.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0×1.00+600=100,6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0.50/ 1.00=5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00+50=100,050 份

  (3)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利息为100元,则该投资者认购可得到的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0+100)÷1.00=100,1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基金份额100,100份(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注:上述举例中的“认购期利息为100元”,仅供举例说明,不代表实际的最终利息计算结果,最终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份额、余额处理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认购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场外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人,可直接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办理时,请提交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如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通过民生加银基金管理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网上交易系统:发售募集期9:30-17:00(T日17:00以后及周六、周日、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同为下一工作日申请受理)。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4)资金账户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或银行卡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5)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个人投资者);

  (6)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7)办理业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网上交易系统: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本公司已开通支持网上交易的银行卡。

  4.个人投资者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时凭交易密码办理;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资金划拨

  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开户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认购申请的还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流程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发售募集期9:30-17: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文职证、中国护照);

  (8)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三份;

  (9)指定银行账户资金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10)填妥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1)签名确认的销售适用性调查问卷(机构投资者);

  (12)签名确认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13)办理业务需要的其他资料。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3)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时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1)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825014040000058

  大额支付号:305584018256

  联行号:96255

  (2)户名: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201581500052514917

  大额支付号:105584000021

  联行号:56780

  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申请当天17:00前到账。

  6.注意事项

  (1)投资人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2)投资人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网点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办理,造成认购无效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场外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在中国建设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2.机构投资者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二)在中国民生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1.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工作日。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民生借记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3)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2)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民生加银基金账户。

  ①企业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3)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2)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3)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4.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三)在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与,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已办妥的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商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机构投资者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申)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基金代码;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四)在代销证券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份额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的,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2、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不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人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4)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网点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六、场内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 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认购期间每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办理场内认购的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说明。

  七、清算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八、退款事项

  (一)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已开户投资人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投资人认购资金到账晚于本公司规定的最迟到账时间;

  5.本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二)退款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九、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则基金募集失败。

  2.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开放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同时,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2亿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十、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十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胡继聪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500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尹东

  3.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商务中心42楼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客服电话:400-8888-388

  联系人:汤敏

  电话:0755-23999809

  传真: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4.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网址:www.cmbchina.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3

  网址: http://www.gf.com.cn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楼-8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客服电话: 400-888-5288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网址:www.glsc.com.cn

  (1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1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服电话: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人代表人:冯戎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网址:www.hysec.com

  (16)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人代表人:杜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avicsec.com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注册时间: 2004年4月29日

  注册资本: 8亿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永久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6598

  联系人:周妍

  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21)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服电话:400-660-9839

  联系人:文思婷

  电话:010-83991737

  传真:010-66412537

  网址:www.rxzq.com.cn

  (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联系人:汪莹

  电话:021-58870011-6702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2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汤素娅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小东、周刚

  电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李妍明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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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