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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6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下午2:30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 年9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煜曦先生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48号《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对于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购买茶叶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12-49号《关于控股公司浙江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采购茶叶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城”)的资本规模,增强其综合实力,提高其商业信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宝华城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深宝华城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345.13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5,345.13万元。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陈少群先生、郑煜曦先生、黄宇先生、吴叔平先生、范值清先生、徐壮城先生、颜泽松先生、林延峰先生、窦强先生等9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叔平先生、范值清先生、徐壮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9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公司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邓梅希女士、董事何东先生不再续任,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和贡献深表谢意。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12-50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少群先生, 1962 年出生,工程师、硕士,2008 年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全球CEO 课程。历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第四、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郑煜曦先生,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深圳经济特区免税商品企业公司下属企业董事、副总经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3、黄宇先生,1974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深圳亨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所长助理,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科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处、企业二处主任科员。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 4、吴叔平先生,1953年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汽车起动机厂副厂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百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高新投资集团独立董事。 5、范值清先生,1949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省高级职称评委兼专家组成员,深圳大型国营或合资企业的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大学、深圳经理进修学院客座教授,2002 年7 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徐壮城先生,1972年出生,法学学士。历任深圳市公安局侦查员、法制员、副科长;广东鼎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就职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09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7、颜泽松先生,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历任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深宝华城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江西省婺源县政协委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总经理。 8、林延峰先生,1972年出生,1993年武汉水运工程学院专科毕业。1993-1995年在交通部广州海运局工作。1997年起任广东长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现代纺织公司总经理。广州市纺织行业协会常务理事,穗港澳纺织业联谊会常务理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9、窦强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编辑,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副科长,河南天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万众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市天中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7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6日下午4:30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红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核,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监事1名。本届监事会提名林红女士、罗龙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2位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2位监事候选人由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上任,与公司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林红女士,1965年出生,高级会计师、硕士。历任深圳外贸土蓄产茶叶进出口公司会计主管;和盛裘皮革有限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深圳外贸信华企业公司计财部副部长;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2、罗龙新先生,196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茶学研究员。1982年8月—2000年4月,就职于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主要从事制茶、茶饮料、浓缩茶汁及其它茶叶深加工领域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任制茶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2002年5月-2005年12月任深圳市深宝华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和品质总监;2006年1月起任公司茶产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公司研究所所长。2008年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聘为“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8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募集资金有效利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度,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7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77,06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7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100,474.20元,扣除发行费用27,708,332.31元,募集资金净额572,392,141.89元,其中货币资金507,291,660.09元。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17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1 年6 月23 日全部到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012年4月5日和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二、上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12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的1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2012年3月21日至2012年9月20日,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1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9月13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的同期财务费用。 三、本次拟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入进度,预计在未来6 个月将有不低于1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68万元。 2、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公司茶制品生产链较长,原材料及在制品资金占用较多,需要一定的库存满足客户需要,茶产业生产经营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多。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3、公司承诺: (1)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 (3)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在过去12 个月内公司没有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5)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绝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4、由于本次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10%,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2-50号公告《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状况,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深深宝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深宝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深深宝B 公告编号:2012-49 关于控股子公司 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 拟再签署茶叶采购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2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议同意下属控股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发”)采购茶叶对外销售,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鉴于深宝华发近期接获客户订单,为满足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深宝华发再与浙江华发签署茶叶采购合同,增加采购金额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不超过4,000万元。预计2012年度,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累计合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浙江华发。浙江华发为深宝华发股东,持有深宝华发48.28%股权。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标的为茶叶。 4、本次关联交易经2012年9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本次表决中,公司9名董事全体一致同意通过(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独立董事杜文君女士、邓梅希女士、徐壮城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5、该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华发基本情况 浙江华发注册资本:9,322 万元,注册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华发南路88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茶叶(有效期限至2012年12月24日);一般经营项目:凭许可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法定代表人:尹晓民。 2011年度,浙江华发实现营业收入为33,080.83万元,净利润为573.06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4,434.76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浙江华发持有深宝华发48.28%股权,深宝华发与其发生交易可能会对深宝华发造成利益影响,为规避深宝华发与浙江华发利益关系,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浙江华发加工生产的出口茶叶,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的茶叶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进行成本测算,即由浙江华发提供产品的原料采购单价、生产成本、市场销售单价进行成本分析后设定建议价格,原则上价格不得高于前一年市场平均价格的5%,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最终交易价格。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深宝华发拟再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采购的茶叶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采购的数量和金额以双方最终实际结算的数字为准。 2、采购款项支付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支付合同采购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发货后自运单日起3个工作日内再付30%货款,剩余40%货款待深宝华发结汇收款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本次交易经双方履行各自的审批程序后签字盖章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浙江华发具备较强的茶叶生产加工能力和稳定的质量控制体系,深宝华发向其购买茶叶,可以获得集中且稳定的产品供应,而且供货及时、质量保证,有利于成本控制,有利于促进公司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深宝华发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浙江华发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0。深宝华发与浙江华发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3,977.8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宝华发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茶叶出口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事项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关交易价格的确定及主要条款公平合理,符合深深宝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该等事项已经深深宝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对深深宝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发向浙江华发采购茶叶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关于深深宝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深宝A、B 公告编号:2012-50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2年10月12日下午2:30召开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2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2年10月11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2年10月12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8日(周一)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2年10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事项,会议程序和内容合法。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浙江深深宝华发茶叶有限公司拟向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购买茶叶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选举陈少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郑煜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黄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颜泽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窦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林延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吴叔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范值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徐壮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林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罗龙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2位监事候选人由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上任,与公司一名职工监事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注意事项 按照《公司章程》,议案3、议案4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 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监事席位数。 2.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2年10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2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2: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19 投票简称:深宝投票 2.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10月12日9:30~11:30,13:00~15:00。 3.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议案3、议案4的子议案仍须进行表决。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适用)。 六、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 0755-82027522 3.联 系 人:李亦研 郑桂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2年10月12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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