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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深能管理交易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将成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郑昱
证券时报记者 郑昱 深圳能源(000027)整体上市收尾工作再进一步。公司今日披露,决定通过定向增发吸收合并控股股东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深圳市国资委将直接持有深圳能源47.82%股份,成为深圳能源的第一大股东。深圳能源于今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合并方案显示,深圳能源通过向深能管理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华能国际(600011)定向增发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吸收合并完成后,深能管理的法人资格以及深能管理持有的深圳能源全部股份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由深圳能源承继。 此次定增发行价格为6.17元/股,深圳能源通过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吸收合并的对价为103.94亿元,通过现金支付方式支付的对价为1685.67万元,对价合计为104.11亿元。此次吸收合并以2012年6月30日作为合并基准日。 深圳能源表示,此次吸收合并是深圳能源整体上市的重要后续步骤,通过吸收合并减少中间层次,实现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直接持有深圳能源的股份,有利于优化股权关系和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直接持有深圳能源的股份后,可以为深圳能源长期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持。 深圳能源强调,此次交易实质上仅为调整深圳能源持股主体,深能管理除持有深圳能源股份和少量货币资金外,无任何其他资产。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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