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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版)

  经2010年3月29日第二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和2010年4月23日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9年末总股本16,3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派发现金股利1,650.50万元,转增8,152.50万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0年6月8日实施。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457.5万元。

  (七)2010年度分红

  经2011年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1年3月8日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4,457.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现现金股利1,222.88万元。

  (八)2011年6月,配股

  经2010年11月11日公司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22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沃尔核材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2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8,915,000股,获配的股票共计46,311,345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可配售比例的94.68%。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9,088.6345万元。

  (九)2012年2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2年2月7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搞要》,并于2012年3月9日完成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涉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293,455,345股。

  (十)2011年度分红

  经2012年3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2年4月20日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总股本293,455,3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40,183,017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持有公司50.8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周和平先生,1964年生,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任燕山石化工业公司技术员;1988-1991年于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所攻读高分子专业硕士;1991-1995年任深圳市长园集团有限公司母料厂厂长;1995-1998年任保定合力达应用化学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四、公司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周和平先生。

  (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五、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辐射改性新材料及系列电子、电力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专注于辐射改性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制造,将发展战略定位于构建高效、节能、环保的辐射改性新材料行业中的领先企业,运用环保的民用核辐射技术,制造新型的高性能辐射改性新材料产品,积极推动辐射改性新材料的多行业应用。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类产品、电力类产品和线路保护产品。电子类产品主要包括热缩套管、标识管、双壁管、铁氟龙套管、电子线缆等;电力类产品分为电力热缩、电力冷缩、电气设备,主要有热缩电缆附件、冷缩电缆附件、电力母排管等。以上两类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力、电器、通讯、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军工、工业机械、精密仪器等领域。线路保护产品主要为PTC热敏电阻,用于电池、计算机、电机、通讯等行业电路的过电流保护。

  六、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深鹏所股审字[2010]084号《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11]0012 号《审计报告》、深鹏所股审字[2012]0091号《审计报告》和公司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沃尔核材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七、本次交易的收购主体

  本次交易将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

  香港沃尔系沃尔核材经深圳市贸易工业局深贸工经字[2008]55号文批准,于2008年12月16日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沃尔核材取得商务部境外投资证第4403201000233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香港沃尔具体情况如下:

  ■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香港沃尔增资4,600万美元(如果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计算,约折合人民币28,980万元)。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一、交易对方概况

  本次交易为本公司以现金收购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对方为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的乐庭电线,乐庭电线基本情况如下:

  ■

  二、交易对方的历史沿革

  乐庭电线有限公司前身惠荣实业有限公司,经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登记,于1993年2月16日成立,法定股本和发行股份数量均为200万股,每股面值1港元,股东为乐庭实业有限公司。1994年2月8日,惠荣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乐庭电线有限公司。2007年3月30日,乐庭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乐庭电线100%股份转让给Belden Far East Holdings B.V.,股权转让后,乐庭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领先工业有限公司。

  三、最近三年股本变化情况

  乐庭电线法定股份及已发行股份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一)乐庭电线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乐庭电线作为百通在中国的投资控股公司之一,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如下:

  1、消费电子线缆业务

  消费电子产品是指日常所使用的电子产品或设备,主要包括个人电脑及手提电脑、电视、手机及数码相机,其他产品还包括家用游戏机、MP3播放器、音频设备、计算器、GPRS汽车导航系统、录播视频媒体(例如DVD、VHS及摄像机)等。

  乐庭电线在中国境内投资持有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重庆乐庭、大连乐庭100%的股权。该等四家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用线缆,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产品厂商。

  2、非消费电子线缆业务

  乐庭电线在中国境内投资持有苏州乐庭100%的股权。苏州乐庭主要产品为非消费电子产品(即除消费电子产品以外的产品)用线缆,主要客户为非消费电子产品厂商。同时,根据客户的需要,苏州乐庭也会向该类非消费电子产品厂商销售配套的消费电子线缆产品。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2012年1-8月苏州乐庭消费电子线缆产品的销售金额约为770万美元,占同期苏州乐庭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20%。苏州乐庭主要从事非消费电子线缆业务,不属于百通本次出售资产的范围。

  苏州乐庭基本情况如下:

  ■

  3、贸易业务

  乐庭电线投资持有乐庭国际、百通赫斯曼网络系统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通赫斯曼” )100%的股权。其中,乐庭国际的主要业务为贸易,主要负责乐庭电线所属公司电线电缆业务的对外采购和销售;百通赫斯曼主要从事网络设备及配套软件等批发的贸易业务。

  百通赫斯曼基本情况如下:

  ■

  4、Belden Global CV & Belden Wire & Cable B.V. Finance GbR

  乐庭电线持有Belden Global CV & Belden Wire & Cable B.V. Finance GbR的99.9%股权,该公司为百通旗下的财务公司。

  (二)关于不竞争的约定

  由于本公司本次购买的为消费电子线缆业务,乐庭电线将继续保留非消费电子线缆业务。双方在《框架协议》中约定,共同对目标公司消费电子和非消费电子线缆客户进行划分,交割后目标公司的非消费电子线缆业务及客户将由乐庭电线保留(详细分析请参见 第八章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三、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二)盈利能力分析)。针对上述两类业务,本公司与卖方在《框架协议》中进行了约定:

  双方对目标公司客户按照消费电子和非消费电子线缆客户进行分割,以《框架协议》的附件形式列明并经双方确认,目标公司和苏州乐庭之间的客户不存在重叠。

  于交割日后的三年内,卖方及卖方的关联公司均不得向目标公司的客户销售产品;且卖方应确保苏州乐庭不向其客户以外的客户销售消费电子线缆产品。

  于交割日后的三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公司均不得向苏州乐庭的客户销售产品(但不包括热缩产品、电力连接件产品和辐射交联电线产品)。

  卖方确保卖方的关联公司在交割日后的一个月之内向相关公司登记部门提交相关更名申请,不再使用“乐庭”或“LTK”作为企业字号。

  上述交易双方关于不竞争的约定,已作为《框架协议》条款给予明确,若出现违反该约定,将依据《框架协议》中“对违反交易文件享有的救济”条款(详见本报告书第五章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之十一、违约责任条款),追究违约方赔偿责任)。

  (三)乐庭电线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乐庭电线作为百通在中国的投资控股公司之一,主要负责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线缆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依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含消费电子线缆业务、非消费电子线缆业务、贸易等业务)对其的股利分红。

  乐庭电线最近三年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单位:万元(港币)

  ■

  (四)乐庭电线最近一年母公司简要财务报表(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港币)

  ■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港币)

  ■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港币)

  ■

  五、交易对方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产权控制关系

  ■

  乐庭电线控制法人主体为百通(Belden Inc.)。百通公司住所为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福赛斯大道7733号(7733 Forsyth Boulevard,St.Louis,MO 63105,US),系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股票代码为BDC。

  根据百通(网址:http://www.belden.com/)公开披露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持有百通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下:

  ■

  六、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Belden Far East Holdings B.V.

  2、注册地址:Edisonstraat 9,5928PG Venlo,Netherlands

  3、注册资本:90万欧元

  4、董 事:Derksen,Hendrikus Petrus Cornelis

  5、公司类型:Privat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Besloten Vennootschap)

  6、商业注册号:12065309

  7、成立日期:2007年2月1日

  8、业务类型:Financial holdings

  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乐庭电线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且未曾或将向本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乐庭电线出具声明,确认乐庭电线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来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

  第四章 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整体概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乐庭电线合法拥有的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的100%股权。

  ■

  本次收购前目标公司100%股权均为乐庭电线所有;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100%股权所有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对目标公司管理架构进行适当调整,对目标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不作重大调整,以保持生产经营稳定,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目标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重要影响的条款,亦不存在对交易标的独立性产生重要影响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目标公司乐庭电线持有的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五家公司注册资本均已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对其合法存续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形。

  (二)目标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和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生产、研发和销售业务,主要客户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厂商,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审计的目标公司模拟合并营业收入情况表(万元)

  ■

  根据业务战略发展、地域规划以及服务主要客户便利性考虑,乐庭电线先后在惠州、大连、重庆设立子公司,分别面向华南经济圈、环渤海经济圈和西部经济圈的主要消费电子厂商客户,开展线缆生产和供应服务。

  为便于海外业务开展,乐庭电线在香港设立乐庭国际,作为国内线缆业务的海外贸易平台,服务于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和苏州乐庭的海外经营。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连续性和服务客户的考虑,公司将乐庭国际纳入本次交易标的之中。

  各目标公司内外销比例如下:

  ■

  注:上表比例均来源各目标公司会计报表,外销包含转厂业务。

  2、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国富浩华于出具的国浩专审字[2012]837A1204号《审计报告》,目标公司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五家公司经审计模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及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为乐庭电线持有的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的100%股权,不涉及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该五家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均未规定限制股权转让的前置条款。

  (四)交易标的最近三年曾进行资产评估等情况

  最近三年,交易标的未曾进行过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等重大资产交易行为。

  二、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和定价合理性

  (一)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不涉及盈利预测补偿事项

  公司委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审计机构对交易标的历史财务数据和未来盈利预测进行审计和审核,委托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本次交易标的市场价值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并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依据,因此不涉及与交易对方签订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补偿协议事宜。

  截至2012年6月30日,按照资产基础法,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0,437.93万元,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目标公司评估增值主要为惠州一公司工业用地评估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评估增减值情况如下:

  惠州一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427.36万元人民币,评估值7,660.87万元,增值额1,233.51万元,增值率19.19%。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惠州一公司惠阳府国用(2002)字第1321090015号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2012年6月30日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为487.69万元,评估价值为1,819.40万元,增值1,331.70万元。

  (二)交易定价合理性分析

  截至2012年6月30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为29,329.27万元人民币,资产基础法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0,437.93万元人民币。公司本次交易标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框架协议》约定对价为4,328万美元,按照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计算,约折合27,266万元人民币。

  1、交易价与审计账面值、评估值差异分析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目标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93亿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04亿元,交易价为2.73亿元(按照《框架协议》交易价为4,328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折算),交易价格较目标公司经审计账面值折价约0.20亿,占经审计账面值比为-7.03%,交易价格较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折价约0.31亿,占净资产评估价值比为-10.42%。

  2、交易折价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目标公司出现经营亏损

  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6月,目标公司惠州一公司、惠州二公司、大连乐庭、重庆乐庭及乐庭国际五家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10.66亿元、10.46亿元和4.3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719.70万元人民币、-4,026.40万元人民币和-1,465.32万元人民币。目标公司在营业收入未发生较大波动的情形下,净利润水平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1)2007年,乐庭电线有限公司被百通收购后,百通从自身全球战略发展考虑,以服务于百通主营业务和主要客户为原则,对乐庭电线线缆业务进行了经营策略调整,如为优先满足百通主要大客户的供货需要,要求乐庭电线主动放弃毛利较低的本地客户订单等,该等经营策略调整是导致目标公司市场份额增长乏力、营业收入增长基本停滞的主要原因之一。

  2)收购乐庭电线后,百通直接从海外委派管理人员进入乐庭电线,参与经营管理,管理层级较以前增加,经营效率有所降低,经营成本费用均有所升高。同时,目标公司还需分摊百通亚洲总部的部分管理费用,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6月该部分管理费用的金额分别为2,147.64万元、2,035.16万元及506.08万元。

  3)2011年日本大地震和持续的欧债危机均对乐庭电线倚重海外大客户的经营策略产生较大冲击,也是乐庭电线经营业绩不佳的原因之一。

  (2)百通出于全球战略发展考虑有意出售

  据百通(网址:http://www.belden.com)公开披露信息,2010年末及2011年末,百通净资产分别为6.39亿美元和6.95亿美元,2010年和2011年,百通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96亿美元和17.88亿美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08亿美元和1.14亿美元。而交易标的占百通全球业务比重较小,2010年和2011年,目标公司(以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均按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折算)营业收入占百通比重分别为9.98%和9.28%,2010年末和2011年末净资产占百通比重分别为8.95%和7.01%。出于全球战略发展考虑,百通有意出售本次交易标的。

  三、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线缆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AWG32以上单线非屏蔽线、电源线、电脑线、音频线、USB线、游戏线、交叉连接线、不含卤素交叉连接线、单线屏蔽线等,广泛应用于家电、家庭娱乐、游戏及手持式设备等消费电子行业领域。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目标公司根据主要客户的年度生产预测指定年度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及当时的库存水平采购原材料。

  2、生产模式

  根据产品生命周期所处的不同阶段,采取如下的生产模式:

  (1)研发试生产阶段

  在产品的研发试生产阶段,生产部门参与前期新产品的研发,力保新产品开发完成后能够快速批量生产。

  (2)产品成熟后的批量生产阶段

  产品得到客户认可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通常根据客户采购订单确认每月实际的生产安排。

  3、销售模式

  目标公司按照华南、华东及华北、华中、香港及日本四个区域组建销售团队,并进行区域化管理,各销售团队按照指定区域扩展市场和维护客户。

  (四)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电线及电缆,主要向消费电子类产品厂商供应线缆产品。

  1、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

  2、主要产品的平均单价单位:元/米

  ■

  3、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情况

  ■

  TUBEFLEXL (ASIA) CO., PTE. LTD.是一家注册在新加坡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的贸易及分销;EUJIN DIGITAL CO.,LTD是一家注册在韩国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加工;MAINLY SUCCESS ENTERPRISES LIMITED是一家注册在台北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加工;WISECHAMP INTERNATIONAL LTD.是一家注册在香港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加工;HEWTECH-LTK LMITED是一家注册在香港的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加工及贸易。HEWTECH-LTK LMITED原为HEWTECH HONG KONG LIMITED与汇聚工业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公司。汇聚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领先工业有限公司(原乐庭实业有限公司,乐庭电线原股东)。2007年乐庭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乐庭电线股权转让给百通,转让后HEWTECH-LTK LMITED与目标公司即不存在关联关系。2009年11月汇聚工业有限公司把持有的HEWTECH-LTK LMITED股权转让给福泰克(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后HEWTECH-LTK LMITED的股东为HEWTECH HONG KONG LIMITED及福泰克(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与目标公司、百通及领先工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0年目标公司对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为2,711.62万元;2010年及2011年目标公司对东莞莫仕连接器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04万元和3,083.57万元。

  (五)原材料和能源

  1、主要原材料

  目标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导体、可塑剂、胶料,市场供应较为充足;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主要由目标公司所在地供电公司供应。

  ■

  2、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

  ■

  3、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

  (下转D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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