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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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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65版)

  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服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3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潘锴

  电话:0431-85096709

  客服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www.nesc.cn

  (38)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7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服热线: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82400862

  联系人:周璐

  客服电话:400881616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40)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jis.cn

  (4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2)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4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于宏民

  电话:0411-39673202

  传真:0411-39673219

  联系人:谢立军

  客服电话:4008-169-169

  公司网站:www.hlzqgs.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3、场内代销机构:本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尚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基金募集时)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黎明

  经办律师: 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3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一方面根据整体资产配置要求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主动寻找风险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发掘价格被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合适投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风险预算管理、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收益最佳配比。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市场利率走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走势、信用风险情况、风险预算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在整体资产之间进行动态配置,确定资产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整体资产配置策略的指导下,根据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税务处理以及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将市场细分为普通债券(含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附权债券(含可转换公司债、各类附权债券等)、资产证券化产品、金融创新(各类金融衍生工具等)四个子市场,采取积极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数。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在明细资产配置上,首先根据明细资产的剩余期限、资产信用等级、流动性指标决定是否纳入组合;其次,根据个别债券的收益率(到期收益率、票面利率、利息支付方式、利息税务处理)与剩余期限的配比,对照基金的收益要求决定是否纳入组合;最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发行总量、流通量、上市时间),决定投资总量。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普通债券的投资中主要基于对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动态跟踪,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信用风险控制、跨市场套利和相对价值判断等管理手段,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信用产品,尤其是高收益信用产品投资是本基金的特点之一,也是封闭期内本基金的重点投资对象。

  本基金所指的信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发行的企业债、商业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次级债、短期融资券等符合监管要求的信用产品以及交易所发行的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转债以及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等信用产品。

  本基金认为,信用债市场运行的中枢既取决基准利率的变动,也取决于发行人的整体信用状况。监管层的相关政策指导、信用债投资群体的投资理念及其行为等变化决定了信用债收益率的变动区间,整个市场资金面的松紧程度以及信用债的供求情况等左右市场的短期波动。

  基金管理人将自上而下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基准利率走势、资金面状况、行业以及个券信用状况的研判,积极主动发掘收益充分覆盖风险,甚至在覆盖之余还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通过行业及个券信用等级限定、久期控制等方式有效控制投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以求得投资组合赢利性、安全性的中长期有效结合。

  同一信用产品在不同市场状态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针对不同的表现,管理人将采取不同的操作方式:如果信用债一二级市场利差高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在该信用债上市时就寻找适当的时机卖出实现利润;如果一二级市场利差处于管理人判断的正常区间,管理人将持券一段时间再行卖出,获取该段时间里的骑乘收益和持有期间的票息收益。本基金信用债投资在操作上主要以博取骑乘和票息收益为主,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的操作方式决定了本基金管理人在具体操作上必须在获取收益和防范信用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4)跨市场套利根据不同债券市场间的运行规律和风险特性,构建和调整债券债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实现跨市场套利。

  (5)相对价值判断是根据对同类债券的相对价值判断,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债券,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债券。

  3、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附权债券指对债券发行体授予某种期权,或者赋予债券投资者某种期权,从而使债券发行体或投资者有了某种灵活的选择余地,从而增强该种金融工具对不同发行体融资的灵活性,也增强对各类投资者的吸引力。当前附权债券的主要种类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等。

  (1)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公司)债券,其投资人具有在一定条件下转股和回售的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应当等于作为普通债券的基础价值加上可转换公司债内含期权价值,是一种既具有债性,又具有股性的混合债券产品,具有抵御价格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优点在于,可以用较小的本金损失,博取股票上涨时的巨大收益。可以充分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在风险和收益上的非对称性分布,买入低转换溢价率的债券,并持有的投资策略,只要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发行转债的公司股票价格上升,则投资就可以获得超额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按照协议价格转换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在日常交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本基金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转换成股票。基金管理人在日常交易过程中,会密切关注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之间的互动关系,恰当的选择时机进行套利。

  (2)其它附权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利用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运用利率模型,计算含赎回或回售选择权的债券的期权调整利差(OAS),作为此类债券投资估值的主要依据。

  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认股权证和公司债券的组合产品,该种产品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可在上市后分别交易,即发行时是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后则自动拆分成公司债券和认股权证。本基金因认购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获得的认股权证自可交易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分离出的公司债券的投资按照普通债券投资策略进行管理。

  4、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策略

  证券化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化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分离组合,进而转换成可以出售、流通,并带有固定收入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5、回购套利策略

  回购套利策略是本基金重要的操作策略之一,把信用产品投资和回购交易结合起来,管理人根据信用产品的特征,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或者通过回购融资来博取超额收益,或者通过回购的不断滚动来套取信用债收益率和资金成本的利差。

  6、新股申购策略

  为保证新股发行成功,新股发行一级市场价格通常相对二级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折价。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参与新股申购是一种风险低、收益稳定的投资行为,为投资人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根据新股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对认购中签率和新股上市后表现的预期,谨慎参与新股申购,获取股票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的价差收益。申购所得的股票在可上市交易后30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由于本基金资产及收益的分配安排,汇利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汇利B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1.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0年9月9日成立,建仓期自2010年9月9日至2011年3月8日共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5、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在场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只能进行前端申购。

  (1)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10%。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其中,在场外认购以及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场外申购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在场内认购、场内申购以及场内买入,并转托管至场外赎回的投资者其份额持有年限自份额转托管至场外之日起开始计算。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十、基金的投资”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2年6月30日。

  6、“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2年6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7、“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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