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9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1,473,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0.45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10月1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10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10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蒋晓宁、费云辉 咨询电话:0512-58727158 传 真:0512-5872715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2-04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 除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9月26日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内容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10月11日(除息日)。 本公司正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内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底价为6.45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因此,本公司现金分红实施后,发行底价进行相应除息调整,由不低于6.4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6.40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的其它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