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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2-034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北一路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苗通先生 6、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 19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2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春辉、王鑫睿 结论性意见:世纪华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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