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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4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985.45万股,占总股本的24.5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72.95万股; 3、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因该日为非交易日及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共8天,故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股本变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35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468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19.91%;网上发行数量为1,882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09%。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16.15元/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50万股。 公司于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337.5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805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155万股,尚有9,100万股未解除限售。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情况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吕仁高先生及其关联方吕成杰先生、吕成浩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承诺,其所持股份未发生转让、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收购的情况。 3、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985.45万股,占总股本的24.56%。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16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国平先生、朱竹根先生、俞根森先生、倪志权先生、周赵师先生、吕文仁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袁日先生(2012年8月16日离任)、章则余先生(2012年8月16日离任)、黄学理先生(2012年9月1日离任)、任梅女士(2012年1月10日离任)、朱竹森先生(2011年9月16日离任),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巨龙管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巨龙管业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巨龙管业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巨龙管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2—04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9月24日,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告(编号为:2012—043),披露本公司参与“新乡供水配套工程PCCP管材采购第二标”的投标,评标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玖佰贰拾柒万零伍佰叁拾壹元壹角肆分整(59,270,531.14元)。 2012年9月27日,我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说明,确定我公司为“新乡供水配套工程PCCP管材采购第二标(合同编号:NSBD-XXPT/CG-02,管道DN3000数量4.84km、DN2200数量4.73km、DN1200数量1.36km)”中标人,投标报价金额为人民币伍仟玖佰贰拾柒万零伍佰叁拾壹元壹角肆分整(59,270,531.14元)。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为: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局。 2、2010年度、2011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标报价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17%。 三、风险提示 1、原材料价格上涨将影响该项目的收益; 2、该项目将于2012年10月开始供货,供货期7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将对2012和2013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与该项目业主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待正式合同签订后我公司将及时作进一步的详细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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