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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5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3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大淳主持,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2年10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研究,拟提名李大淳先生、许统广先生、莫少山先生、林诗彪先生、许统邦先生、张建中先生、陈国英先生、张声光先生、王铁林先生等九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国英先生、张声光先生、王铁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许统邦先生、张建中先生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推荐的外部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公告编号2012-036)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介 李大淳先生 1956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厂长、副总经理兼技术开发中心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7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总经理,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8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法人代表,2000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1996年获广东省经委授予的广东省企业技术进步突出贡献奖;2003年获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授予的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李大淳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统广先生 1964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营业代表、市场部副经理、经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副总经理兼汕头高威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6月至2007年5月任印制板事业部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获汕头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许统广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少山先生 1957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副厂长、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理事长、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常务理事,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7年9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08年2月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理事长,2002年6月至2008年4月任印制板事业部总经理,2002年8月起任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2008年3月起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曾被评为汕头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全国优秀青年企业家、中国青年优秀环保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十六大代表,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经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本公司董事。 莫少山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诗彪先生 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工程师、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1996年起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审组成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 1997年9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任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所所长,曾被评为中科院广州分院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现任汕头市科学技术成果专家评审组成员,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委员,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诗彪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3032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许统邦先生 1940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教授。历任华南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副主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兼管理类专业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2002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起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东省企业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本公司外部董事。 许统邦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持有本公司股票284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中先生 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律师。历任广州海关查私处关员、澳门政府法律翻译室中国法律专家、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2002年5月至2009年10月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外部董事。 张建中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国英先生 1947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广东省电子工业局副处长,蕉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厅副处长,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2004年至2007年7月任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处长,2007年9月起任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会长、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8月起任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会长,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电子行业协会会长,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会长,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英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声光先生 1945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工程师。历任重庆钢铁公司工人、科员、技术员、钢铁所情报科副科长、计控厂电脑开发室主任、自动化所副所长,汕头特区经济技术研究所技术室主任,汕头特区科委副主任,汕头特区经发局副局长,汕头市投资委员会副主任,汕头市外经贸委副主任,汕头市外商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2001年8月至2005年2月任汕头市外经贸局调研员,2005年4月起任汕头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2007年10月起任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9月起任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董事;现任汕头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汕头市聿怀实验学校董事,凯撒(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声光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铁林先生 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历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深圳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深圳三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赛博韦尔软件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国华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至2007年任香港永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起任深圳市现代经济研究会秘书长,2007年起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2009年10月起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铁林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823 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36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2年10月18日召开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1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题 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李大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选举许统广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选举莫少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选举林诗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5:关于选举许统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议案6:关于选举张建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的议案; 议案7:关于选举陈国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8:关于选举张声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选举王铁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选举黄泽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郑爱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①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②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0月17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创文 林福尔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2号 邮 编:515065 电 话:(0754)88192281 83931133 传 真:(0754)83931233 E-mail:csdz@gd-goworld.com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2-037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国英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声光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铁林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2-038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国英,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8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陈国英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陈国英 日 期:2012年9月27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声光,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张声光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张声光 日 期:2012年9月27日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铁林,作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3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王铁林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王铁林 日 期:2012年9月27日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证券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12- 039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四次监事会于2012年9月21日书面通知各监事并签字确认,会议于2012年9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10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现提名黄泽斌先生、陈汉真先生、郑爱哲女士等三人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附后),其中陈汉真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已由公司职工代表会审议通过,其余两名监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黃泽斌先生1958年出生,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经济师,历任汕头超声电子仪器公司行政部副经理,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房产部经理、企管部经理和物业部经理;2008年3月起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黃泽斌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汉真先生 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02年7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职员、主管、QA经理,2002年7月至2007年5月任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品质部经理,2007年5月起任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起任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汕头超声印制板(二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汉真先生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爱哲女士 1955年出生,高中学历、助理会计师;1973年参加工作,历任工人、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经理;1995年起任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汕头超声显示器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郑爱哲女士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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