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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2-048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12-09-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民事裁定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1号。 二、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被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4月10日签订了《商品融资合同》(编号为07150300-2012年龙港字0014号),约定借款额为5300万元,期限为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9月28日。 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约定向被告足额发放借款,被告未按《商品融资合同》约定清偿原告到期利息。 该诉讼案详见2012年9月4日巨潮资讯网。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1.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该案自愿达成和解。 2.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1号裁定如下: 解除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民事裁定对被告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河北省秦皇岛港区内50%含量的混合铅锌精矿22000吨的查封。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未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号、民事裁定书(2012)葫民二初字第00028-1号。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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