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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4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2-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该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决议,2012年9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签订《兴业银行人民币机构理财计划协议书》,使用人民币二亿元购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人民币常规机构理财计划(2012年第0907期金雪球)。 2、理财产品期限:2012年9月28日至2012年12月28日。 3、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本金和收益兑付日:2012年12月28日。 5、收益支付方式:兴业银行将于产品兑付日划转理财投资资金至公司指定账户。 6、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及银行间资金融通工具,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亿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9、赎回及提前终止:该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在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期间内,公司无权要求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投资标的提前到期或发生其他兴业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兴业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 10、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11、公司本次使用2亿元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49%。 二、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人民币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98%。 2012年9月10日,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保证收益-混合型)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使用人民币三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理财计划2012年HH413期,使用人民币一亿元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2年第二百五十八期(稳健型129号)理财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2。 三、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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