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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ST东电 公告编号:2012-02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2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根据本次会议召开前20日内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数457,439,87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337万股的52.38%。 本公司概无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股份,并无任何股东须就本次会议上提呈的决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的总体情况如下: 到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数211,279,87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7,337万股的24.19%。出席现场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211,279,872股。 其中: (1)内资股(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10,113,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 (2)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出席情况 H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1,1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情况如下:
2、表决结果:赞成票代表股数占实际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1,279,872股的99.45%,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云鹤、仇辉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投票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议案的原本。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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