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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1-26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2年9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广东鸿图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见2012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2-27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 (三)会议召开地点: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广东鸿图会议中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10月22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均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的资料完备。 (二)、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特别表决通过,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12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10月25日17: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会议登记地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金渡世纪大道168号董秘办,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526108; 传真号码:0758-8512658; 邮寄信函或传真后请致电0758-8512658查询。 会议咨询:董秘办 联 系 人:谭妙玲、赵璧 联系电话:0758-8512658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二〇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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