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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首现第三方担保 类保本产品欲争理财市场一杯羹 2012-10-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伍泽琳
证券时报记者 伍泽琳 对于银行、基金来说,保本型产品的发行并不鲜见,如今券商资管产品的发行也开始引入“保本”的概念。目前已有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在一定条件下赔付客户亏损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推出。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券商仍不能参照基金公司发起设立保本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但借鉴基金公司推出保本型产品的经验,更多“类保本”的理财产品有望成为券商资管争夺理财市场的重要砝码。 首现第三方担保 近日,东莞证券旗下一只已开始销售的纯债券收益类产品“旗峰避险增值”引起业内的关注。这款产品除了动用东莞证券自有资金参与该集合理财计划外,还引入了第三方保本机制,在投资者本金的安全性上尝鲜“双保险”。 旗峰避险增值集合理财计划的说明书显示,该集合计划引入广汇科技融资和广东华鸿融资两家第三方担保机构,对推广期或开放期参与并持有满三年及以上的持有人提供本金保障,增强本金安全性。 “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基金、银行等机构已广泛存在,券商也一直在努力探索这类产品。旗峰避险增值集合理财计划正是在借鉴了保本基金的经验,根据现行规定而设计的。”东莞证券副总裁潘海标表示。 据介绍,该产品担保的性质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委托人自认购/申购之日起持有满三年及以上的计划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投资净金额的差额部分(自有资金补偿之后);担保期限为计划成立满三年之日至计划终止之日后的六个月内。 “对券商而言这是一次新的尝试,担保公司则实现了对传统担保业务的延伸,并增加了担保费收入。”潘海标表示。据了解,上述两家担保机构对该集合理财计划的担保费用由管理人按符合担保条件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的0.1%年费率列支,从管理费收入中支付。 资管产品发行压力加大 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0月10日,今年以来券商资管产品合计成立96只,发行份额合计为482.26亿份。与去年同期相比,前者下降了11.1%,后者减少了25.1%。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频频表示鼓励券商资管创新,各家券商也纷纷指出要大力发展资管业务,但在沪深两市行情低迷的背景下,券商资管产品仍然面临较大的发行压力。 “目前券商普遍通过以自有资金参与理财计划的‘隐形保本’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以提升产品安全性来吸引投资者的青睐。”中山证券财富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所谓的“隐形保本”,即证券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以自有资金投入集合理财计划,并以该部分投入的自有资金为限,对推广期或开放期参与并持有满一定期限的投资者本金亏损部分提供有限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对券商自有资金参与资管产品具有严格限定,证券公司参与一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且不得超过2亿元;参与多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15%。 为此,一旦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跌幅过大,券商所投入的该部分补偿资金往往只是杯水车薪。 此外,可获得该部分补偿资金的投资者在持有期限或者持有份额上都有一定的限制,最终能达到补偿条件的投资者参与份额占比也有限。 “事实上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理财计划,更多的是为了提升投资者的信心,而且目前大部分集合理财产品都引入了相关条款,为此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已大不如前。”深圳某中型券商资管产品设计经理表示。 “增加第三机构担保赔付尽管也不能做到真正的保本,但也算是增加了一道保障。如果管理人投入的自有资金赔付完毕,担保机构将进行赔付。”东莞证券经纪业务相关人士认为。 据介绍,在旗峰避险增值这只集合理财产品上,东莞证券以自有资金参与了该集合计划,资金参与比例为该集合计划成立日募集资金规模(不含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部分)的5%,参与资金上限为5000万元。在该部分资金赔付完毕后,担保机构将启动担保人的资金进行偿付。 据深圳某中型券商相关人士所提供的一份监管部门对券商开展资管业务的答复意见显示,“目前证券公司尚不能参照适用《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发起设立保本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来将在办法修订时予以考虑。”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目前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还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本,但是在充分借鉴基金、银行等推出保本型产品经验的基础上,更多“类保本”理财产品有望成为券商资管争夺理财市场的重要砝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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