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5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6日发出,于2012年10月11日上午在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公司曾于2011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购买土地事宜的议案》,该议案于2011年11月30日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经营班子获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可在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的有关事宜。 自2011年11月30日至2012年10月11日,公司发展房地产业务已购买的地块共4幅,金额合计为223,400万元,即将达到授权额度。根据公司经营与发展需要,房地产业务拟在未来一段时期继续增加土地储备,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拟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继续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以根据房地产业务经营的实际情况,在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决定并全权处理购买土地,以及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注册资本不超过单个项目土地购买款金额范围内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运作房地产项目,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1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由“自1992年12月29日至2012年12月29日”变更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同时,《公司章程》中第七条相应修改为“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5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10月30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3、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2、2012年10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传序、华耀虹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0503/87731800 邮编:350001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