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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4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2012-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参与竞买富阳市国土资源局项下编号为富政工出【2012】16号和富政工出【2012】17号两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57,203.00平方米,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用于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及建设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等项目。 2012年9月29日,公司参加了编号为富政工出【2012】16号和富政工出【2012】17号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成功竞得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于当天取得经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章确认的《富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成交确认书》,并与富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编号为富政工出【2012】16号和富政工出【2012】17号两幅地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本次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让合同基本内容 1、土地基本情况 富政工出【2012】16号地块土地,出让宗地面积60,000.00平方米,宗地坐落于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2,473万元; 富政工出【2012】17号地块土地,出让宗地面积97,203.00平方米,宗地坐落于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4,186万元。 2、土地规划条件 富政工出【2012】16号地块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 建筑总面积不小于48,000.00平方米,容积率0.8-2.0,绿地率10%-20%,建筑密度30%-50%; 富政工出【2012】17号地块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 建筑总面积不小于68,042.10平方米,容积率0.7-2.0,绿地率10%-20%,建筑密度30%-50%。 3、土地利用要求 富政工出【2012】16号地块土地、富政工出【2012】17号地块土地均用于工业项目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或登记备案的金额。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进一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及建设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公司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区等项目。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为公司扩大产业规模提供了必要的土地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公用服务能力、节能减排能力、技术提升能力、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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