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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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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提供

  居间服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聊城热电: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德州电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日照发电: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为德州电厂联系聊城地区自备电厂替代电量提供居间服务,德州电厂就此向聊城热电支付居间补偿费不超过4,400万元。

  2、聊城热电为日照发电联系聊城地区自备电厂替代电量提供居间服务,日照发电就此向聊城热电支付居间补偿费不超过1,600万元。

  经2012年10月11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聊城热电将拟分别与德州电厂、日照发电签订《关于联系自备电厂替代电量计划居间服务的协议》。

  由于日照发电及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德州电厂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因此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企业负责人:杨广灵;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402167270774;

  企业类型:分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东风西路1868号;

  经营范围:受本公司委托,建设、管理电厂及相关工程。

  德州电厂现有4台30万千瓦、2台66万千瓦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252万千瓦。截至2011年年底,德州电厂总资产412,749.93万元,净资产366,611.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24,254.55万元,净利润22,599万元。2012年6月底,德州电厂净资产410,726.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94,862.19万元,净利润44,115.43万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关联关系:德州电厂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2、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124,558.79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作国;

  税务登记证号码:371102614072180;

  住所:日照市北京路39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拥有和运行2x35万千瓦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山东日照电厂,并向山东电网出售电力(以上范围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1年年底,日照发电总资产297,639.39万元,净资产84,939.5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85,186.49万元,净利润-12,941.31万元。2012年6月底,日照发电净资产87,997.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95,573.75万元,净利润3,058.07万元。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关联关系:日照发电与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3、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由于日照发电及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德州电厂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因此上述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为德州电厂联系聊城地区自备电厂替代电量提供居间服务,德州电厂就此向聊城热电支付居间补偿费不超过4,400万元。

  2、聊城热电为日照发电联系聊城地区自备电厂替代电量提供居间服务,日照发电就此向聊城热电支付居间补偿费不超过1,6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目前国内同行业提供居间服务的市场情况,以及各关联方发电所实现边际贡献来确定居间补偿费。

  五、拟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与各关联方拟签署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聊城热电与德州电厂拟签署的《关于联系自备电厂替代电量计划居间服务的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2、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系对聊城地区自备电厂的替代电量计划,联系完成的电量计划以山东省经信委下达给乙方的计划为依据。

  3、乙方同意就甲方的工作向甲方支付居间补偿费。

  4、居间补偿费数额为乙方机组替代上网电量所实现边际贡献的50%,总额不超过4,400万元,边际贡献以替代月份实际完成值为依据。替代发生在12月份的,按照当月边际贡献的估计值计算居间补偿费。

  5、居间补偿费的支付在替代月份的次月进行。

  6、发生的税费各自负担。

  7、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二)聊城热电与日照发电拟签署的《关于联系自备电厂替代电量计划居间服务的协议》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2、甲方同意为乙方联系对聊城地区自备电厂的替代电量计划,联系完成的电量计划以山东省经信委下达给乙方的计划为依据。

  3、乙方同意就甲方的工作向甲方支付居间补偿费。

  4、居间补偿费数额为乙方机组替代上网电量所实现边际贡献的50%,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边际贡献以替代月份实际完成值为依据。替代发生在12月份的,按照当月边际贡献的估计值计算居间补偿费。

  5、居间补偿费的支付在替代月份的次月进行。

  6、发生的税费各自负担。

  7、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为关联方德州电厂、日照发电联系聊城地区自备电厂替代电量计划提供居间服务,主要是根据山东省经信委下达计划、地区电网负荷平衡和安全因素以及各发电企业的负荷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聊城热电为替代双方实现替代发电提供居间服务,使小机组的电量由大容量、高参数机组代发,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既增加了社会效益,同时对提高聊城热电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经营能力也将产生积极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德州电厂、日照发电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均为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提案时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委托替代

  发电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释义

  公司/本公司: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聊城热电: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华能聊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将不超过88,445.8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聊城替代发电,华能聊城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价格为110.61元/兆瓦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华能聊城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经2012年10月11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聊城热电与华能聊城签订了《替代发电协议》。

  由于华能聊城与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因此华能聊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华能泰山电力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067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宗;

  税务登记证号码:37250074338476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电力及热力工程安装检修、咨询服务;电力设备材料销售。

  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聊城现有2台33万千瓦燃煤机组,装机容量为66万千瓦。截至2011年年底,华能聊城总资产242,130.27万元,净资产206.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446.70万元,净利润-18,736.87万元。2012年6月底,华能聊城净资产-760.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1,054.47万元,净利润-2,034.51万元。

  2、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

  由于华能聊城与本公司的控制人均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因此华能聊城为本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将不超过88,445.85兆瓦时的上网电量委托华能聊城替代发电,华能聊城向聊城热电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价格为110.61元/兆瓦时,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目前国内同行业替代发电的市场情况,以及关联方华能聊城发电所实现边际贡献来确定替代发电补偿费。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甲方: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乙方: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12年10月11日。

  3、替代电量

  甲方被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96,210 兆瓦时(按甲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8.07%折算,甲方被替代上网电量为:88,445.85 兆瓦时)。

  乙方替代发电量为:不超过90,370.75 兆瓦时(按照被替代方和替代方上网电量相等的原则和乙方上年度综合厂用电率 6.13% 折算)。

  4、替代发电补偿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替代甲方发电,乙方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为110.61元/兆瓦时,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5、替代时间:乙方根据山东电网电力交易中心计划按月替发,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

  6、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甲方替代电量的相应批复电价 459.6元/Mwh(含税)×替代上网电量],按月向乙方支付替代电费。由乙方按照110.61元/兆瓦时(含税)×替代上网电量,向甲方支付替代发电补偿费。如果国家或省调整电价,应阶段清算电价调整前的有关费用;如需调整替代发电补偿费,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如因电网安全约束、电力电量平衡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乙方替代发电机组未完成当月替代发电计划,甲、乙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优先结算替代发电量,剩余替代发电计划在本年度内的后续月份优先结算。若需转移至乙方其它机组替代发电,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乙方应在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支付替代电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替代发电补偿费支付给甲方。

  9、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并加盖各自的公章后,经各自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现有机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将电煤储备奖励电量委托给关联方代发,有利于降低发电机组煤耗水平和公司综合平均发电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没有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6,577.46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委托替代发电是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方针的一项举措,可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提案时均回避表决,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替代发电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7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莱芜热电公司

  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热电”)拟采取公开转让的方式处置部分非生产性、闲置资产。根据中联评报字[2012]第632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公司的可处置非生产性、闲置资产账面价值11,376,257.90元,评估值22,674,600.00元;根据中联评报字[2012]第63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莱芜热电公司的可处置非生产性、闲置资产账面价值2,932,299.35元,评估值12,281,700.00元。

  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召开了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此次资产处置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若届时承接资产的对象为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公司将根据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处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拥有的房产

  (1)北京朝阳18号D-2501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朝字第1010901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为朝阳区惠新西街18号D幢25至26层2501,登记时间为2011年06月23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6(-2),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1995年,建筑面积为28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京市朝股国用(2006出)第0300679号,,座落为朝阳区惠新西街18号D-2501,地类(用途)为公寓,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公寓2063年08月27日,使用权面积为46.73平方米。

  (2)北京朝阳B-205号楼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朝字第1010895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为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205号楼9至10层2单元9A,登记时间为2011年06月23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10,结构为钢混,建成年份为1999年,建筑面积为160.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

  (3)广州办事处房屋

  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2180900号,房屋所有权来源为购买,房屋用途为居住用房,占有房屋份额为全部,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座落为天河区天河北路609号2409房,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层数为31层,建筑面积为164.9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42.72平方米。

  该房地产占用土地情况如下:地号为8,图号为D2416,幅号为9,用途为综合,共用面积为5,833.72平方米。纳税情况为已税。附记内容为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70年,从1999年12月10日起;此共用土地面积是整幢楼房的产权人共同使用。登记字号为03登记101960。

  (4)泰安市财源街营业房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97)公字第AG0321号,房屋座落为财源小区06综合楼从东往西第6间,幢号为6,房号为5,间数为4,建筑结构为框架,层数为1-4,建筑面积为382.35平方米。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泰土国用(2008)第1-0026号,座落为财源小区06综合楼从东往西第六间,地号为1-2-7-140,图号为4006.00-510.00,地类(用途)为商服,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179.88平方米,四至分别为东至苏学秀,南至财源办事处财源小学,西至泰安市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公司,北至财源大街。

  2、莱芜热电公司拥有的房产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80%。莱芜热电拥有的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滨河路23号1号楼12层1205房地产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西字第051016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为西城区南滨河路23号1号楼12层1205,登记时间为2011年03月03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4(-02),建成年份为2002,建筑面积为408.13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341.8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京宣国用(2000出)字第000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京房地出让[合]字(98)第360号,该宗地使用权面积为11,607.7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自1999年3月29日至2069年3月28日。

  (二)房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并分别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12]第632号、第633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公司拥有的房产评估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中联评报字[2012]第632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的可处置非生产性、闲置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11,376,257.90元,评估值22,674,600.00元,评估增值11,298,342.10元,增值率99.32%。

  (二)莱芜热电拥有的房产评估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中联评报字[2012]第633号资产评估报告,莱芜热电公司的可处置非生产性、闲置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2,932,299.35元,评估值12,281,700.00元,评估增值9,349,400.65元,增值率318.84%。

  四、资产处置方式及定价原则

  公司将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处置上述房产,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受让对象。最终处置价格参考评估值根据公开转让情况综合确定。

  五、涉及资产处置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处置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

  六、本次资产处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处置的资产主要为公司非生产性、闲置资产,处置后可进一步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发展有积极作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2]第632号资产评估报告。

  4.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2]第633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2012年10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15:00至2012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2年10月25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名称:

  (1)审议公司《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委托替代发电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的议案》;

  2、披露情况:详见2012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1000)

  传真号码:0538-823202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720; 投票简称为“能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

  第一次申报为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流程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互联网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10月28日15:00 至2012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8-8232022

  联系传真:0538-8232022

  联系人:初军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2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出席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西周矿业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提案》;

  山东新能泰山西周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周矿业)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及销售。经公司2009年10月29日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因西周矿业前期项目建设投资较大,资金短缺,为满足其正常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银行向西周矿业提供了委托贷款。

  考虑到西周矿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继续向西周矿业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一至三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西周矿业公司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该项委托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曲阜电缆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提案》;

  鲁能泰山曲阜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阜电缆)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电缆、光缆等的生产与销售。

  经公司2010年4月16日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为满足曲阜电缆正常资金需求,本公司通过银行向曲阜电缆提供了委托贷款。

  考虑到曲阜电缆目前的经营状况,为满足其资金需求,本公司决定继续通过银行向曲阜电缆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至三年,经三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曲阜电缆按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现行利率承担贷款利息。若今后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该项委托贷款利率随之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需在?2012?年全面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并聘请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考虑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的资信状况、执业经验,鉴于其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提名大信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内控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审计费2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委托替代发电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委托替代发电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提供居间服务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聊城热电公司提供居间服务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王文宗先生、胡成钢先生、孙金民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莱芜热电公司资产处置的提案》;

  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莱芜热电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会议决定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ST能山 公告编号:2012-032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

  2012年7月1日—9月30日,预计约亏损1,392.28万元至3,392.28万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2年1-9月亏损,主要原因是虽然煤炭价格自年初高位逐步下行,但仍然较高,致使公司发电业务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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