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2-032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2012-10-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下达四川省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中央评估第一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绵市发改产业[2012]908号)。依据该通知,公司"600吨/年草铵膦原药技术改造项目"将获得补助资金75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安装,资金拨付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还收到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转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计划的通知》(绵市发改产业[2012]909号)。依据该通知,公司"吡啶类农药废水综合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装置建设"将获得补助资金300万元,资金拨付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资金均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上述款项后,将先计入递延收益,待项目建成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后,按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不会对公司2012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