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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7 证券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2-079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补充和更正公告 2012-10-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因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帐准备转回原因实现盈利2800万元,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9年1月16日,公司通过向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长金”)、宁夏融安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增股份方式解除了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简称“酿酒公司”)对中国农业银行和宁夏银行共计161,948,252.51元的债务,公司依法取得对酿酒公司的追偿权。2009年1月20日,公司所持酿酒公司62%的股权被司法拍卖给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报告时,在“其他应收款”中增加应收酿酒公司款项161,948,252.51元,并按50%计提比例计提了80,974,126.26元坏帐准备。由于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得酿酒公司股权时,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此笔债权连同以前年度形成的酿酒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往来欠款129,398,339.03元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金额为291,346,591.54元。2011年末,该数据未发生变动。 2011年12月8日,银川中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鉴于浙江长金在取得公司股份的过程中严重违约,且支付股份对价款只有30%,导致银广夏债务负担大幅增加;因此,《重整计划》安排浙江长金让渡所持银广夏70%的股份,即17,461,267股。2012年6月13日,浙江长金所持17,461,267股份完成划转过户,公司据此将以股抵债形成的对酿酒公司的161,948,252.51元“其他应收款”冲减了70%,计113,363,776.76元,并相应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32,389,650.51元。2012年6月末,此项债权余额为4,858.45万元,连同以前年度形成的酿酒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往来欠款129,398,339.03元构成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金额为177,982,814.78元。 2011年末及2012年6月末,酿酒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及解决措施如下: 酿酒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情况表
1、 2009年以前累计形成的酿酒公司对本公司的往来欠款105,085,724.51元。本公司于2009年8月就该欠款向宁夏高院提起诉讼,2010年12月16日,宁夏高院(2009)宁民商初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酿酒公司偿还欠付本公司欠款105,085,724.51元,并自2009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款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为止。2011年5月,公司管理人向宁夏高院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12年9月25日,宁夏高院将这笔欠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33,525,976.63元(含部分实物资产)执行至本公司(详见2012年9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 2、 2009年以前累计形成的酿酒公司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往来欠款4,295,750元,已计提坏帐准备4,295,750元。根据《重整计划》,此项债权已于2012年9月28日公开拍卖。 3、 2009年及以前年度酿酒公司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往来欠款20,016,864.52元。其中800.45万元为2009年1-8月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向酿酒公司支付的款项,2009年末,因酿酒公司既不向公司支付货物,又不退还资金,公司将该笔款项由“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其余1201.24万元为2009年以前酿酒公司对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往来欠款余额。对该款项,公司将继续向酿酒公司追讨。 4、 2009年以股抵债形成的对酿酒公司的161,948,252.51元债权,公司于2009年对该债权计提80,974,126.26元的坏帐准备。2012年6月末,浙江长金以股抵债获得的17,461,267股股份依照《重整计划》完成划转过户,公司据此将以股抵债形成的对酿酒公司的161,948,252.51元债权冲减了70%,计113,363,776.76元,并转回坏帐准备32,389,650.51元。2012年6月末,该债权余额为48,584,475.75元,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根据《重整计划》,此项债权已于2012年9月28日公开拍卖。 二、2008年4月,本公司、酿酒公司、农业银行、浙江长金等签订《转债协议》,由浙江长金承接酿酒公司等在农业银行的1.78亿元债务(其中酿酒公司的债务为1.6亿元),本公司、酿酒公司、宁夏大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转移后的债务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由于浙江长金未全面履行《转债协议》约定,农业银行将本公司、酿酒公司等诉至宁夏高院。宁夏高院判令本公司和酿酒公司分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农业银行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并确认了153,500,845.41元债权,2012年9月20日,农业银行将其债权转让给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9月20日,酿酒公司用抵押资产拍卖所得偿还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45,836,756.37元债务后,本公司对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减少至107,664,089.04元。根据《担保法》和宁夏高院(2010)宁民商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公司履行完对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后,将享有对浙江长金的追索权。公司已于2012年9月28日将该追索权连同其他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对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部分涉及债权、债务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容作相应调整,现更正如下: 一、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三、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更正前:主要会计指标
更正后:主要会计指标
更正前:(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更正后:(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二、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四、股份变动情况” 更正前: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更正后: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七、重要事项” 更正前: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更正后: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四、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六、董事会报告” 更正前:(六)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本届董事会成立后,……目前,董事会正在研究追讨这笔款项的具体方案。 更正后:(六)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本届董事会成立后,……目前,董事会正在研究追讨这笔款项的具体方案。 报告期内,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让渡了17,461,267股股份,公司据此冲减了对酿酒公司的70%债权,报告期末此项债权余额为4858.45万元。 五、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九)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更正前: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更正后: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六、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更正前: 3、本公司与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情况 ……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未能就上述分歧达成一致意见。 更正后: 3、本公司与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重组情况 ……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未能就上述分歧达成一致意见。 报告期内,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让渡了17,461,267股股份,公司据此冲减了对酿酒公司的70%债权,报告期末此项债权余额为4858.45万元。 七、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六、重要事项”(半年度报告摘要第11页) 更正前: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更正后: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八、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一、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更正前: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 2009年1月,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支付股份给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用以免除酿酒公司对农业银行的16,194.83万元债务及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因此,形成了本公司对酿酒公司的16,194.83万元债权。 …… 综上所述,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酿酒公司共占用本公司资金29,134.66万元。…… 更正后: 1、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 …… (2)2009年1月,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支付股份给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用以免除酿酒公司对农业银行的16,194.83万元债务及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因此,形成了本公司对酿酒公司的16,194.83万元债权。报告期内,浙江长金实业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让渡了17,461,267股股份,公司据此冲减了对酿酒公司的70%债权,报告期末此项债权余额为4858.45万元。 …… 综上所述,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酿酒公司共占用本公司资金17,798.28万元。…… 九、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七)—38“其他应付款” 更正前:(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说明内容” 1、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的3.1亿元资金,公司将其暂列在“其他应付款”; 因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到的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的3.2亿元资金,计入了“资本公积”。故删除“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支付的3.1亿元资金,公司将其暂列在’其他应付’款”这句话。 对工作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编制工作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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