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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2-02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2-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加快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和神华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关精神,2012年10月15日18:00,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新能源")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张喜武 公司主营:煤炭、电力的生产与销售,煤炭的铁路、港口和船队运输 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介绍: (一)战略合作:中国神华和宝新能源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广东港口、煤炭储配基地、电力等项目上深入合作。双方在项目投资和业务发展方面将优先考虑将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二)开发思路:双方秉持"现代、生态、人文、环保、绿色"的建设理念,按照"国内第一、世界一流"的建设目标,建设低碳环保、技术领先的新型工业项目,推动地方经济、环保、节能及人文等相关方面的发展。 (三)能源合作:双方同意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工作。 (四)拓展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资金、技术等优势,合理开发海洋资源,积极参与广东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五)产业合作:中国神华愿意发挥大型能源企业优势,在开发建设、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和建设、人才培养与科技研发等方面与宝新能源开展全面合作。 (六)工作机制:双方同意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神华是世界领先的以煤炭为基础的一体化能源公司。公司与中国神华的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做强做大核心主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该协议签订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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