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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2-035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0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 年10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15日15:00 至2010 年10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主持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江安先生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10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2人,代表股份292,731,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1.58%。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59,121,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609,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77%。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预案)》;

  1、回购方式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61,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6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购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8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购价格区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8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8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8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回购期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82,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4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回购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92,661,9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38,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3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和徐钧如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2-03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12年10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2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以不超过5.2元的价格,总金额不超过10,400万元,回购公司股票不超过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4%,占社会公众股的3.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2年10月17日至2012年11月30日,每日8:30-11:00、13:3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葛淝路1号 安凯客车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汪先锋、盛夏

  邮政编码:230051

  联系电话:0551-2297712

  传真号码:0551-2297710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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