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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2-052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32号),核准公司向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65,078,874 股股份、向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发行 31,056,660 股股份、向临安金临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发行 12,321,552 股股份、向张德生发行 11,675,822 股股份,向王一群发行 18,614,747 股股份、向张云发行 7,119,213 股股份、向潘玉泉发行 6,190,620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2,231,1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版)》、《华林证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版)》等相关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2012-051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4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24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0月1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状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17号文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3,1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1年10月18日,本次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3,160万股。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7,688万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10月18日; 2、本公司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5,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924%。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截止目前,上述4名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认为: 1、万马电缆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2、万马电缆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3、万马电缆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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