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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2-046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6日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2年10月11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宗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2-049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6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10月1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兆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2)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过核查,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原特钢 公告编号:2012-048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62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特钢”或“公司”)于2010年5月2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9.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8,147.51万元。 截止201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5,597.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4,203.41万元(包括专户利息收入1,653.49 万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98%),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207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公司目前在原材料采购和在产品投入等环节均需要大量流动资金。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并且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也不从事《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规定的风险投资。 三、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12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4月2日起到2012年9月30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于2012年9月27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中原特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保荐机构同意中原特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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