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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写 一份投价报告出炉全景 2012-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桂衍民
证券时报记者 桂衍民 投价报告反复修改5遍之后,研究员吴兴(化名)开始愤怒了——投行部门、发行人提出的修改要求太无理。 吴兴是深圳某券商的行业研究员,3月份该公司投行部一个首发(IPO)项目成功过会,因为准上市公司属于吴兴研究的领域,吴兴被研究所和投行联合推荐撰写投价报告。 因首次参与此类工作,吴兴刚开始还有点兴奋,毕竟除了可以积累上市公司资源外,投行还承诺报告完成后给予一笔可观的现金奖励。刚开始,吴兴的工作开展得很顺利,从准上市公司高管访谈,到生产、研发、拟投项目调研等,该公司都出奇的配合,车接车送,包吃包住。 现场调研完毕了,吴兴花了三天整理资料和撰写报告。因为资料和调研都很充足,投价报告初稿很快成型。他把报告发送给投行相关人员和准上市公司之后,以为该项工作就此结束,当正为自己的高效工作得意之际,投行反馈意见传来了:投价报告要大改,从细分行业归类,到可比公司,再到准上市公司产业规模和未来盈利预测等内容。 吴兴找到研究所领导,将投行反馈意见呈递上去,并表示这些修改要求很不合乎常理,不能接受。研究所领导与投行沟通后,开始做吴兴的思想工作,从公司利益谈到吴兴自身利益,再从投行利益谈到研究所的资源组建。最后,他只好答应先做一番修改。 两天后,吴兴拿出报告第二稿,但投行部门同事和准上市公司依然不满意,理由是可比公司应剔除效益不好的两家,增加有节能概念的另外两家;另外,对准上市公司未来盈利预测依然过于保守。吴兴只好再次做出修改,如此反复了五次之后,他撰写的投价报告已经较初稿面目全非,但依然没有达到投行和准上市公司的要求。 因为双方最后较劲的焦点是准上市公司某重大合同即将失效,吴兴要求按风险计提损益,以免误导投资者,但发行人说该合同已经获口头承诺,只是尚未签署纸质合同,可以不计提此项风险损益。如此一来,涉及后一年预测的每股收益是增加0.05元还是减少0.05元。但这一次,吴兴说什么也不肯让步。投行部和研究所各自维护自己的说法,互不相让。 因为投行发行部门等着投价报告给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最后此事只好交由该券商分管投行和研究所的两位副总裁来裁决。分管投行的副总裁开门见山地算了一笔账,该项目发行2000万股,如果每股盈利预测多0.05元,按行业30倍的市盈率计算,每股可多发1.5元,准上市公司就可以多募集3000万元。此超募部分按7%的比例计提承销费,投行部就可以多赚210万元。 至于此事后续如何发展,吴兴就不知道了,因为投价报告最后一稿的修改他没有参与。不过,他所看到的投价报告最终版上,对该笔合同交易的认定是:发行人与某某公司的合同交易已经基本准备就绪,该笔合同交易将对发行人业绩产生比较大的正面影响。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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