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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5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2年10月17日上午9:30时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保持不变,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公司发出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拟上市的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其具体内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1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在2012 年10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 - 56)。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56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提请于2012年11月7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2012年11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15:00至2012年11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7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

7、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8、出席人员

(1)2012年11月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债券利率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6)发行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

(8)拟上市的交易场所

(9)决议的有效期

(10)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11)偿债保障措施

上述议案1、议案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0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8楼;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069獐子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6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100.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2.00
2.01发行规模2.01
2.0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2.02
2.03债券期限2.03
2.04债券利率2.04
2.0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2.05
2.06发行方式2.06
2.07募集资金用途2.07
2.08拟上市的交易场所2.08
2.09决议的有效期2.09
2.10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2.10
2.11偿债保障措施2.11

注: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其中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4)输入委托书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1月6日15:00时至2012年11月7日15:00时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孙福君、王珊

联系电话:0411-82821622

传真:0411-82634187

通讯地址:大连中山区人民路人寿大厦18楼

邮编:116001

2、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发行规模   
2.0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3债券期限   
2.04债券利率   
2.0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6发行方式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拟上市的交易场所   
2.09决议的有效期   
2.10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2.11偿债保障措施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5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2日以电话、传真和的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2年10月17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铭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内保持不变,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公司发出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拟上市的交易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其具体内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5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投资发展中心”)通知:

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0月10日。

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5.76%,本次将其持有的其中300万股用于融资质押担保,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0.42%。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4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45.76%,投资发展中心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81,15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25.47%。具体情况如下:

1、2011年1月12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实施每10股转增5股完毕后变更为3,000万股),用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贷款18,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2)。

2、2011年3月23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实施每10股转增5股完毕后变更为450万股),用于向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申请的人民币贷款6,0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21)。

3、2011年5月11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30)。

4、2011年6月10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34)。

5、2011年7月21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833,334股股份,质押给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向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4)。

6、2011年7月27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3万股股份,质押给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20,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8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4)。2011年10月17日,投资发展中心向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结清部分借款9,760万元,解除质押股份1,011万股,剩余质押股份1,062万股,剩余借款额10,24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68)。

7、2011年12月8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8,0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83)。

8、2012年3月1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万股股份,质押给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2012年3月5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2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为其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2亿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8)。

9、2012年3月26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为其向长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獐子信用社申请的人民币9,600万元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21)。

10、2012年10月10日,投资发展中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发展中心之子公司大连獐子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除以上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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