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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股票简称:ST博元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余蒂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丽萍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非公开发行事项 公司于2012年7月6日披露了《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募集资金向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从而为公司注入新的业务和资产,以此来改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凭借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股东支持、引进投资者等多种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使公司向煤炭能源类公司转型,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已于2012年8月22日接到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东煤业)《关于贵州省国资委有关增资扩股事项批复的通知函》。林东煤业日前接到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关于贵州林东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事宜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12】83号)。1、原则同意林东煤业实施增资扩股至25亿元。其中:林东集团以相关资产经评估后增资68250万元(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超出部分作为林东煤业对林东集团负债),深圳金清华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融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现金分别增资75000万元、51750万元。2、原则同意引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林东煤业进行增资扩股,具体方案需报贵州省国资委另行批准。3、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增资扩股中有关资产评估工作,并及时办理工商及国有产权变动登记手续。4、林东集团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股权,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为了加快后续工作的推进,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迁址贵州省贵阳市。公司拟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另行召开董事会明确注册地址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再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权司法划转 2012年7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0)沪一中执字第26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23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票的查封、所有轮候查封及质押。并将上述股票过户至买受人珠海青禧贸易有限公司名下。 3、关于变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江苏金泰天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信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企业,持有40%的股权。2012年9月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已将持有金泰天创24%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徐凯,同时金泰天创调整了董事会成员,现任三名董事均为珠海信实提名、委派,董事会重新聘任了金泰天创的经营管理人员。2012年9月20日,珠海信实收到金泰天创递交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后金泰天创股权结构为:珠海信实持有40%股权,上海震宇持有?30%股权,徐凯持有24%股权,李勇持有6%股权。珠海信实成为金泰天创第一大股东,取得了控制权,并将金泰天创作为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金泰天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明先生与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余蒂妮女士为夫妇关系,珠海信实和金泰天创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珠海信实已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账务处理,并对比较期报表进行了追溯。因此本公司对报告期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增加期初总资产10,522.07万元,调整增加期初少数股东权益2,790.69万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为负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方案。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蒂妮 2012年10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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