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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零七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10-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10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15:00至2012年10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0月17日 6、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10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数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投向 2.8 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练卫飞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预案》; 8、审议《关于提请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上述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2年10月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如以信函方式应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正式出席会议需向公司提交参会文件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现代之窗大厦A座26楼 邮政编码:518031 3、登记时间:2012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00 时。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0089 联系人:智德宇、冯军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7。 2.投票简称:“零七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零七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0007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议案九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1,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2 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2 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2 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2 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2 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280053 联系传真:0755-83280089 联系人:智德宇、冯军武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在会议召开前对本次会议进行一次提示性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式):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行使 表决权(横线上填写赞成、反对、弃权或全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 3、关于批准公司与练卫飞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练卫飞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预案》同意 □反对 □弃权 □ 8、关于提请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9、《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拟定其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 注: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发日起 日内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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